曾經,中國的鄉村是一片凈土,它代表著美麗、清新和詩意。
如今,鄉村污染已經成為一個必須面對、亟待解決的大面積難題。
20世紀80年代以來,鄉鎮企業異軍突起,其中相當一部分都是“先上車、后補票”,各種作坊式的污染企業呈現出一種無序發展的態勢,鄉村污染問題逐漸顯現。隨著城市環保不斷得到重視,因為環保不過關、被“驅出”城市的高排放企業紛紛“上山下鄉”,鄉村污染形勢急劇惡化。
與此同時,由于種種原因,農村生活垃圾基本處于隨意堆放、無人管理的狀態,鄉村生活環境質量因之日趨下降,而化肥、農藥、白色薄膜、除草劑以及各類激素長期大量應用于農業生產,導致農業面源污染積累增加,進一步加劇了鄉村的水土危機。
民間流行的順口溜夸張但形象地反映了鄉村污染日趨嚴重的歷史:“六十年代淘米洗菜,七十年代引水灌溉,八十年代水質變壞,九十年代魚蝦絕代,到了今天,癌癥災害。”
據環保部的數據,全國污染排放總量農村占了一半,全國4萬多個鄉鎮、約60萬個行政村,大多數沒有環保基礎設施。在前不久召開的全國農村環境保護工作會議上,環境保護部副部長李干杰坦承:農村環保總體滯后,已成現代化建設中的“短板”。
整治鄉村污染的當務之急,是加大對鄉村環保事業的財政投入,建設和改進鄉村的基礎環保設施,盡快將欠賬補回來,認真落實“十二五”規劃綱要中“實施農村清潔工程,加快推動農村垃圾集中處理,開展農村環境集中連片整治”的要求和任務。
需要建立和完善鄉村環保的法律架構,使鄉村污染治理能夠有法可依并執法必嚴,為鄉村環保提供法律上的保障。
加強對于鄉村環境危機意識的宣傳,將之與經濟可持續發展、糧食安全、社會穩定等重大主題聯系起來,明確鄉村生態環境之于國家、社會、個人的重要意義,提高廣大群眾、各級政府和社會各界參與鄉村環保的積極性。
創新鄉村環保的工作機制,在發揮政府主導作用的同時,完善鄉村環保的市場激勵機制,將生態環保政策作為一種經濟發展政策,讓老百姓能從中獲益受惠。此外,還要激發民間環保組織投身鄉村環保的積極性,充分發揮其功能和作用。
今年6月5日是第40個世界環境日,中國確定的主題是“共建生態文明,共享綠色生活”,旨在強調生態文明、綠色發展理念和公眾參與。
沒有鄉村,“共建生態文明”不可能實現,沒有鄉村,“共享綠色生活”也名不副實。“不能只要金山銀山,不要綠水青山”。正如李干杰所言:“農村環保工作到了必須要抓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