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曲靖市13日晚向媒體通報“云南省陸良化工公司劇毒工業廢料鉻渣非法傾倒致污”事件。通報稱,此次污染共造成77頭牲畜死亡,未造成人員傷亡,未對飲用水安全造成影響。污水經過攔蓄解毒,未直接排放珠江源頭。2名傾倒廢料的嫌疑人已被逮捕。(相關報道見今日本報06版)
這又是一起“被迫”通報的事件。按照曲靖市政府的通報,早在6月12日,當地環保局就接到有山羊因飲水后中毒死亡的舉報,現場勘查后發現系山羊喝了劇毒工業廢料鉻渣下的積水。但直到8月12日,鉻渣污染事件才被《云南信息報》第一次報道。倘若沒有當地媒體的深入調查,沒有微博的巨大影響力,鉻渣污染事件何時能進入公眾視野?
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的;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或者參與的……符合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應當主動公開。“劇毒工業廢料鉻渣非法傾倒致污”,不僅已經造成牲畜死亡,會影響周邊居民飲水安全,甚至還可能污染珠江水源。《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已經實施多年,當地政府連這個道理都不懂嗎?
曲靖麒麟區領導說:“非常感謝貴報對這件事的關注,報道比較客觀公正”;陸良縣領導表示:“貴報報道對我們來說是個非常好的機會”;曲靖市領導表示:“對于此事高度重視,我們的態度就是要對老百姓負責,對這方水土負責,對后代負責,對下游負責……”倘若真是感謝媒體報道,倘若真想對老百姓與后代負責,為何不早點主動通報?為何非要等到媒體報道,變成公共危機事件后才姍姍介入?
這就是一些地方的一貫邏輯:事情發生之后,不是想著主動公開,而是害怕媒體報道;媒體曝光了,輿論質疑了,便開始用各種方式,來回避自身責任。瞞得過去就瞞,瞞不過去了才開始通報,這恐怕不是負責任的做法。鉻渣污染真的沒有造成37名農民死亡嗎?非法傾倒的鉻渣到底是多少噸?受污染的水到底有多少立方?污染水處理后排入南盤江對珠江水源真沒有污染嗎?面對公眾的種種疑問,無疑仍需要負責任的交代。
之所以瞞報鉻渣污染事件,從善意的角度看,曲靖政府或許是在擔心影響人心安穩;從別的角度看,或是當地官員在擔心自己的烏紗帽。然而,事實已經證明:瞞報不僅不會帶來社會穩定,反而會導致無謂的民眾恐慌,造成更大的生命財產損失。鉻渣污染事件被瞞報了兩個月,不是一句道歉或感謝所能敷衍過去的問題。會有政府官員應瞞報而遭遇問責嗎?
就在半個月前,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深化政務公開加強政務服務的意見》,提出要抓好重大突發事件和群眾關注熱點問題的公開,客觀公布事件進展、政府舉措、公眾防范措施和調查處理結果,及時回應社會關切,正確引導社會輿論。從曲靖鉻渣污染事件來看,要讓各級政府做到“及時回應社會關切”,恐怕還應建構起更嚴密的制度保證和嚴格的問責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