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消息稱溫州甬臺溫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花了60多萬,派人到貴州購買茅臺酒用以招待客人。公司的有關人士向當地媒體回應,承認去年確實花錢買了茅臺。該人士稱:由于茅臺不好買,經公司領導研究同意后,去年公司辦公室確實購買了一批酒,作為長期收藏使用。到目前為止這批酒絕大部分存放在公司庫房里。(8月12日《錢江晚報》)
此前,中石化天價購酒事件已經為網民所詬病,喝酒的理由千千萬萬,但“購茅臺作為收藏用”卻是頭一遭,如此解釋實在無法讓人信服。
一個從事高速公路的國企,跟“收藏茅臺”毫無關系和瓜葛。“收藏購茅臺”又意欲何為?難道說茅臺如同黃金、國債、房產一樣,作為一種實物具有保值增值之效,“收藏茅臺”具有投資之義?如此而言,如茅臺之類的極品白酒可謂多矣,與之并肩媲美者舉不勝舉,何以獨青睞于“茅臺”?
購酒喝酒已經令人憤怒,“購酒為收藏”的荒謬則是對公眾智商的污辱,既無知也無恥。無知的是,此種借口完全背聞邏輯,連起碼的事實都不顧及;無恥的是,既有作為完全不在意公眾的情感,與其說是解釋,不如說是一種嘲弄,言下之意是,我購了,我喝了,我就這么說了,你能拿我怎么辦?無論是無知還是無恥,其本質都是無畏。當事者揣著明白裝糊涂:喝酒者跟監督者完全不在一個檔次,民意再沸騰也無以為用。
此事透露出的更深層意思是,“購茅臺喝茅臺”已經成為一種普遍現象,已經成為一種“潛規則”。喝茅臺對普通人來說或許很奢侈,但對公權者和國企來說卻稀松平常。管得了茅臺,管不住喝酒的嘴,一次次曝光的結果,就是讓吃喝的嘴變得更加隱蔽而已。
“我為收藏購茅臺”的辯解令人惡心。比之而言,產生這種心態的現實背景更令人憂心。沒有出于對民意的基本尊重,“自話自說”的解釋者就會拿胡話、假話和渾話敷衍,明著挑逗受眾的心理底線。在財務沒有公開的情況下,喝掉的就說是退購了,沒喝的說是收藏,公眾又拿什么去監督去驗證呢?監管硬不起來,違規就會猖獗。只有在問責上更加嚴厲,在財務公開上更加透明,在管理上更加規范,讓社會公眾有更多的知情權,參與權,才能在與被監督者的博弈中更加有利,并因監管效力而獲得基本的權利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