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大網站發布通告稱,深圳市開全國先河編制社會建設立法總綱,即《深圳經濟特區社會建設創新促進條例》和《深圳社會領域立法框架》。深圳市人大宣布,將力爭一個月內完成兩部法例的草案起草工作。
通告指出,根據深圳市委市政府將社會建設擺到與經濟建設同等重要位置的理念,深圳市人大常委會提出充分利用特區立法權,今后一個時期將重點開展社會領域立法工作。目前,市人大常委會已成立兩個文件起草組,一個起草組將摸清深圳市社會建設領導的法規底數,起草編制《深圳社會領域立法框架》(下稱《框架》。另一個起草組主要負責起草《深圳經濟特區社會建設創新促進條例》(下稱《條例》),起到一個社會建設立法總綱的作用。
據悉,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李適時在和深圳市人大委員座談時表示,深圳在社會建設領域的立法創新不僅為各地立法提供新鮮經驗,對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立法工作也有重要的參考價值。
深圳市人大常委會委員、深圳大學法學院院長黃亞英向財新記者透露,深圳市人大起草的一份未來五年的立法規劃將在本周末舉行專家論證。根據現有的文本,深圳未來五年的立法重點為民生以及社會管理創新和改革兩個方面,各項法律的名稱和起草完成時間也已經明確。規劃涵蓋的內容相比《框架》和《條例》將更為具體,也更具操作性。
黃亞英指出,《框架》和《條例》在一個月完成是有可能的,但具體到各個法律的草案則不可以操之過急,需要經過充分的調研和論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