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國將開工建設各類保障房1000萬套,整個“十二五”期間共將建成3600萬套。當人們把目光聚焦在保障房建設規模和進度上時,關于保障房分配不公的消息卻不斷傳出,引起社會各界高度關注。
分配公平是保障房的生命線,如果守不住這條生命線,建保障房就失去了意義。如果不能把保障房分配給最需要的人,建設的量越大,浪費反而就越大,還會進一步加劇社會不公平。
在大規模建設起步之年,如何守住分配公平這條生命線,變得比以往任何時候都重要。
“限價房咋專門保障在職干部”
——分配亂象層出不窮,嚴重損害政府公信力
分配不公一直是保障房面臨的老難題,從最初的“開豪華車申請經濟適用房”,到近幾年的“六連號”等事件。隨著保障房建設規模越來越大,分配不公的現象層出不窮,花樣繁多,大有愈演愈烈之勢。
6月2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1次會議審議2010年度審計工作報告。其中,工作報告中反映了8省區16個城市政府投資保障性住房情況。這些城市2010年開工建設公共租賃住房8.11萬套,出租2.97萬套,有4407套廉租住房被違規租售或另作他用,有4247套廉租住房分給了不符合條件的家庭。
盡管審計署事后回應稱,出現分配問題的廉租房只占3%左右,并非媒體解讀的“一半廉租房分配不公”。但可以確定的是,審計報告所揭露的,只是保障房分配問題的冰山一角。
在審計署公布報告之前,今年已有多地爆出保障房分配的“丑聞”。
在陜西省山陽縣,在900多名經濟適用房申請人公示名單中帶職務者多達100多人,其中不乏“鄉長、鎮長、執法隊長、所長”,還有的直接標注了“科員、副科、科長”等字樣。
在浙江蒼南縣,850套限價房,成了當地縣鄉一些領導干部的“保障房”。更荒唐的是,蒼南縣專門出臺規定:限價房銷售對象主要為蒼南縣黨政機關和其他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的在職干部、職工。
此外,一些大企業、大單位利用自身的特權,建設低價保障房,定向供應給本單位職工的事件也屢屢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