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是人的集合,社會的意志體現大多數人的意志。我們以共同利益、相同的價值觀和共同的目標在廣東生活。而在十年前,我們考慮的都是發展,無論社會和生活有什么樣的需求,發展都是硬道理,我們沒有思想、精力、財力和政策去關照人性的需求。比如說,在十年前,一些港臺企業都拿夫妻房來做噱頭,召集一線工人。比如說眾所周知的富士康員工跳樓事件,生產企業的運作把人性化為了碎片,沒有了價值歸依。比如說最近發生的廣州增城市新塘鎮大敦村發生的一宗人員聚眾滋事事件,都讓我們思考,該怎么建設我們的社會。
在中國工業化與城市化的背景下,而作為外來工,農民工,對社會建設有切身感受,比如說高鐵,拉近了回家的距離,縮短了回家的時間;比如說居住證,解決了我們在自己的國土上暫住的問題;比如說去年廣東出臺了農民工積分制入戶城鎮工作的指導意見,原則上農民工積滿60分便可申請入戶,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隨遷;比如說 2011年4月100名廣東農民工“圓夢北大”了。省委、省政府歷來高度重視保障和改善民生,今年1月份召開了省委十屆八次全會上提出,要切實保障和改善民生,發展各項社會事業。通過報紙、電視、網絡,我們每天都可以收到與農民工有關的消息。
但是,很多的政策針對本地民工,并沒有惠及廣大的外省民工。經過30年的改革開放,現在的外省民工不僅僅局限在生產線了,他們已經進入了寫字樓,進入了科技、文化、高端服務業等領域,可以說活躍在各行各業。工資有提高,待遇有改善,但還是沒有得到重視,比如說,今年1月廣東制定的十件民生實事,沒有一件是與外省民工有關的。外來工依然遇到以下問題:
1、子女入學難,上當地學校難,交暫住費高,手續繁瑣。我一個鄰居在自己所住的小區小學為孩子報名了,學位不夠,又轉去離家很遠的某子弟學校讀書,而四萬塊的贊助費照樣要交。在廣州有自己的物業,在廣州有正當工作,孩子卻不能正正當當入學。我在論壇上寫了這個問題,一個網友回貼說我們占了本地資源,包括工作機會等,說我們應該返回原籍去。說明本地人在決策的時候,基本沒有考慮我們外省民工的需求,還在用封閉的思想和本位主義來考量社會公共產品的數量,還在排斥著外省人。希望在制定社會建設政策的時候,充分考慮人口結構,外來工和本地人一起統籌,切實落實《義務教育法》,才有利于社會的平衡發展。
2、《勞動法》執行難。看看東莞大廠嚴厲的員工手冊,看看小企業的員工,押身份證、看機的兩班倒,每個月一天假,還不簽訂勞動合同。我希望我們的勞動執法部門認真地來做一次大檢查,維護工人們的正當權益,不要形式主義的蜻蜓點水,要深入了解,切實解決突出問題,讓勞資雙方的行為進入法制軌道,得到法律的保護,讓社會安定團結,才有利于我們社會現代化、人性化的發展進程。
3、讓外來工分享到社會建設成果。加強社會建設、創新社會管理,科學統籌城鄉改革發展,由“關注民生、重視民生、改善民生”轉變為“保障民生”,過程曲折復雜,經濟建設、政治建設、社會建設、文化建設、生態建設發展都任重道遠,著力抓好扶貧開發、增加就業、公共教育均等化、城鄉基層醫療衛生、城鄉社會保險、社會救助、住房保障等民生工程,讓外來工也分享到廣東的經濟發展成果,消除生活、文化、心理上的隔閡,廣東才是惠及更多人群的“幸福廣東”。
4、最后,我呼吁社會關注,希望社會各界力量參與,用各種方式關注農民工子女的義務教育問題、民工生計問題和流浪人口問題。
“十二五”規劃藍圖已經繪就,廣東未雨綢繆加強社會建設,我個人觀點是用創新管理模式和加強統籌的方法服務社會發展。我認為,我們的社會建設最終會以滿足人的需要為目標,政府要解決老百姓的熱點問題,解決與老百姓切身利益有關的問題,放低姿態,去傾聽老百姓的訴求,以為人民(包括外來工、外省民工)謀福祉為出發點,以法治為規則,以人性為亮點,做好城鄉發展統籌、區域發展統籌、經濟社會發展統籌和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統籌,加強溝通和服務,凝聚社會合力,完善社會建設上的薄弱環節,形成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幸福和美生活的良好局面,才會實現我們的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