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洋對此做出進一步的解釋,“社會建設”和“幸福廣東”相伴相生,與民生福祉如影相隨。如果把幸福比作一朵花兒,社會建設就是創造花兒生長的環境和條件。
要建設好社會軟環境,提供適宜的陽光、空氣、土壤,才能讓幸福的花兒自由綻放。如果不加強社會建設,建設幸福廣東也就失去了支撐和保障,成為好看但又難以企及的海市蜃樓。
他還對此進行理論分析,幸福既要有物質的基礎,更要有美好的環境。抓好產業轉型升級,打牢經濟基礎,是建設幸福廣東的物質基礎;而發展民生事業,營造文明法治、公平正義、穩定有序的社會環境,則是建設幸福廣東的重要保障。
汪洋表示,與“幸福廣東”的要求相比,廣東省的社會建設還有很大的差距。他說,改革開放30年,廣東經濟發展的成就舉世矚目,由此累積的各種社會矛盾和社會問題也日益凸顯。廣東省是改革開放前沿省份,毗鄰港澳,市場經濟發達,經濟成分多元,由此帶來社會結構日趨多樣,價值取向日益多元,利益訴求日益復雜,各種社會矛盾易發多發,觸點多、燃點低,有的甚至演化為群體性事件,危及公眾安全和社會穩定。
他舉例說,廣東是農民工用工大省,去年南海本田和深圳富士康分別發生了罷工事件和跳樓事件,今年6月廣州地區增城市大墩村、潮州古巷鎮又分別發生了聚眾滋事事件,這些都表現出了新生代農民工訴求的變化和維權意識的增強,也日益凸顯了廣東各種勞資矛盾和社會沖突。
他認為,如何加強社會建設,成為擺在廣東各級政府面前的一道“必答題”。
汪洋同時不無憂慮地提出,改革開放30多年來,廣東省絕大多數領導干部都是在經濟建設中鍛煉和培養出來的,缺乏社會建設能力的鍛煉。不少干部對經濟建設“胸有成竹”、“頭頭是道”,對社會建設卻“心中無數”、“辦法不多”。
為此,在未來加強社會建設的工作中,汪洋要求廣東繼續發揚“敢為天下先”的精神,開創具有時代特征、中國特色、廣東風貌的社會主義社會建設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