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培勇:中國稅制結構導致高物價
時間:2011-07-18 10:02:08
來源:經濟參考報
“討論中國境內外產品價格倒掛或不均衡,討論中國境內產品的稅收對推高物價的作用,并不能從中國的宏觀稅賦水平中去尋找原因,而要從中國的稅制結構中去探索。”中國社會科學院財政與貿易經濟研究所所長高培勇在論壇中指出,稅收和物價之間雖有一定聯系,但高稅賦不一定導致高物價。從根本上來說,中國的高物價是由不均衡的稅制結構所造成的。
高培勇表示,目前中國的宏觀稅賦水平,即使按照最寬口徑計算也不過就是34.5%左右,而整個工業化國家的平均宏觀稅賦水平超過39%,像北歐等國家更是達到50%以上。可以說,中國的宏觀稅賦水平并不是世界最高的。
那么為何當前很多人認為中國的宏觀稅賦水平過高,導致境內外物價不一致,進而推動了物價水平的上升呢?高培勇首先從稅收和價格的聯動機制進行了分析。
他介紹說,并不是所有納稅人繳納的稅收都會進入價格,而是只有生產稅才會進入價格統計。在進出口環節,很多商品的流轉稅會被退掉。但是因為稅制結構的不同,當中國制造的產品走向國際市場時,退掉了包括增值稅、消費稅等在內的將近50%的稅收,而對方只對這個產品征收相當于他們國家20%或30%的流轉稅。此時,因為所加入的稅收額度有所差異,境內外產品之間的價格倒掛現象就有可能出現。
中國進口商品時同樣也出現這類情況。高培勇稱,稅制結構的差異會帶來稅收和價值之間關聯度的差異,也會帶來稅收對價格影響力的差異。
此外,中國的稅收制度還有一個特點,那就是“由企業繳納,走價格通道”。中國的全部稅收收入中,90%以上的稅收都是由企業繳納的,并由企業通過價格通道轉嫁到消費者身上。這便形成了稅收增長和物價之間的高度關聯。
高培勇認為,中國的這樣一種稅制結構是和中國的文化傳統和新中國成立以來稅收制度的演變軌跡直接相關的,更重要的是和中國目前的稅收管理水平高度相連。“中國目前在稅收上的管理結構很簡單,就是稅務局管單位,單位管個人,脫離了單位這樣一個過渡地帶,稅務局難以直接面對作為自然人居民的納稅人。”
所以他建議,要想擺脫或弱化稅收和價格之間的高度關聯,就要增加直接稅的占比,降低間接稅的占比,即增加由個人繳納給政府的稅收比重,相對減少企業繳納給政府的稅收的比重,從而使中國的稅制結構求得均衡,并與世界對接。
“這也是當前有關稅收改革的頂層設計思路中的一個焦點所在。”高培勇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