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住建部網站發布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評選全國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先進集體、先進工作者和勞動模范的通知。全文如下: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關于評選全國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先進集體、先進工作者和勞動模范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各省、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城市管理委、水務局、交通委、園林綠化局,天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城市管理委、水務局,上海市建設交通黨委、住房和城鄉建設管委、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綠化和市容管理局,重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城市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海南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水務廳:
近年來,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和廣大黨員干部職工,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刻領會“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愛崗敬業、艱苦奮斗、勇于創新、無私奉獻,為推進住房和城鄉建設事業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涌現出一大批先進典型。為表彰先進,弘揚正氣,激勵廣大黨員干部職工奮力擔當使命、不斷創造新的業績,進一步推動住房和城鄉建設事業高質量發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決定,評選表彰一批全國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先進集體、先進工作者和勞動模范。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范圍和名額
(一)評選范圍。
1.全國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先進集體評選范圍: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和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事業單位,及其內設機構和非常設機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國有、民營、股份制及其他類型,不含歸口國資委管理的中央企業)單位及其下屬單位。
2.全國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先進工作者評選范圍:在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和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事業單位(不含實行企業管理)連續工作5年(含)以上的在職干部職工。
3.全國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勞動模范評選范圍:在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企業(國有、民營、股份制及其他類型,不含歸口國資委管理的中央企業)單位和實行企業管理的事業單位連續工作5年(含)以上的從業人員。
以往獲得過“全國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先進集體”“全國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先進工作者”“全國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勞動模范”稱號的,原則上不參加評選,在近5年內又作出新的突出貢獻的除外。
(二)表彰名額。
全國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先進集體200個,全國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先進工作者350名,全國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勞動模范450名。表彰實行差額評選,推薦名額分配見附件2。
二、評選條件
(一)先進集體評選條件。
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刻領會“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決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堅持全面從嚴治黨,嚴格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堅決反對“四風”。2018年以來未發生違法違紀事件和重大安全生產質量責任事故,未被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或嚴重失信違法“黑名單”。并至少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深入貫徹新發展理念,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關于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各項工作要求和任務安排,在推動住房和城鄉建設事業高質量發展、促進改革發展穩定等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的。
2.領導班子理想信念堅定、廉潔奉公、作風優良、團結協作、決策科學、勤政務實,規章制度和工作機制健全,注重干部隊伍建設,密切聯系群眾,有較強的凝聚力和戰斗力的。
3.在“一帶一路”、脫貧攻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國家重大戰略、重大部署、重大任務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在國家重點工程建設、重大科研項目中作出突出貢獻的。
4.注重科技創新,在科學研究、技術革新、發明創造等方面走在本地區和本行業前列的。
5.突出為民服務,注重開拓創新,優化工作機制,社會滿意度在本地區和本行業處于領先地位的。
6.堅持做好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發揮新時代文明實踐和精神文明創建聯系群眾、服務群眾的工作優勢,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重視文化建設、誠信建設,加強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建設,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顯著,隊伍穩定、素質良好,管理水平、服務能力在全國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處于領先地位的。
7.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
(二)先進工作者和勞動模范評選條件。
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刻領會“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對黨忠誠,理想信念堅定,思想政治覺悟高,堅決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嚴守黨的政治紀律、政治規矩,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作風正派,品德高尚,嚴于律己,廉潔自律。連續從事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5年(含)以上,2018年以來無違法違紀行為,未被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或嚴重失信違法“黑名單”。并至少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熱愛住房和城鄉建設事業,具有強烈的事業心、責任感,在工作中履職盡責,積極作為,發揮骨干示范作用,帶頭貫徹新發展理念,在推動住房和城鄉建設事業高質量發展、促進改革發展穩定等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的。
2.在“一帶一路”、脫貧攻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國家重大戰略、重大部署、重大任務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在國家重點工程建設、重大科研項目中作出突出貢獻的。
3.在重大災(疫)情、重大事故中,保護國家、集體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作出突出貢獻的;捍衛國家法律、法規,維護國家、行業、集體利益等方面有重大貢獻的。
4.在科學研究、技術革新、發明創造、技術協作以及教育培訓等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
5.認真學習,勤于鉆研,專業素質和綜合能力突出,創新能力強,在推動技術進步,加強行業管理,提高經濟效益中作出突出貢獻的。
6.勤奮敬業,樂于奉獻,熱心服務群眾,不計較個人得失,努力追求高標準、零差錯,受到黨員、群眾的廣泛贊譽的。
7.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
三、評選程序和要求
(一)評選程序。
評選表彰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級審核推薦、差額評選、民主擇優的方式進行。嚴格執行“兩審三公示”程序,即初審、復審兩次審核,在本單位、省級范圍和全國范圍公示。評選表彰通過線上國家表彰獎勵信息系統、線下填寫紙質材料兩個渠道同步開展。
1.按照評選條件,擬推薦對象由所在單位民主推薦、考察審核,領導班子集體研究審議決定,并在本單位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內容包括評選條件、擬推薦對象的基本情況和主要事跡等。
2.擬推薦對象經所在地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自下而上逐級推薦。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與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對推薦程序的規范性、推薦材料的真實性以及擬推薦對象的基本情況和事跡等進行審核,并于7月20日前,將初步推薦材料(紙質版1式2份,附電子版光盤)報全國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評選表彰辦公室)。省級評選機構登錄國家表彰獎勵信息系統,同步線上填報本省推薦對象的電子版初審材料,提交審核。
初步推薦材料包括:推薦工作報告、先進集體初審推薦表(附件3)、先進工作者和勞動模范初審推薦表(附件4)、初審推薦對象匯總表(附件5),推薦對象匯總表按照推薦優先順序進行排序。推薦工作報告內容包括:初審推薦審核工作組織情況、公示情況、考察情況、推薦意見等。
3.評選表彰辦公室將初審結果反饋給各省級評選單位。各省級評選單位就正式推薦對象統一征求省級公安部門意見;對機關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非企業負責人按管理權限還應當征求組織人事、紀檢監察部門意見;對企業及其負責人還應當征求紀檢監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生態環境、應急管理、審計、稅務、市場監管等部門意見,民營企業還要征求統戰和工商聯部門意見。在省級范圍內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推薦單位名稱、推薦對象姓名和簡要事跡。
4.各省級評選單位公示無異議后,于10月11日前,將正式推薦材料(紙質版1式5份,附電子版光盤)上報評選表彰辦公室。正式推薦材料包括:正式推薦工作報告、征求意見表(附件6、7)、先進集體推薦審批表(附件8)、先進工作者和勞動模范推薦審批表(附件9)、推薦對象匯總表(附件10)、公示材料原件等。省級評選機構通過國家表彰獎勵信息系統同步線上填報本省推薦對象的正式推薦材料,提交審核。
5.評選表彰辦公室復審后,對擬表彰對象在全國范圍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
(二)工作要求。
1.堅持面向基層。評選推薦工作要面向基層和工作一線,重點向長期工作在條件艱苦、工作困難地方的同志傾斜。副廳局級及相當于副廳局級以上的單位和個人不參加評選。先進工作者中,處級干部的比例嚴格控制在20%以內;勞動模范中,一線職工比例不低于總數的60%,企業負責人(包括具有法人資格企業的負責人,不具備法人資格的省屬企業下屬的二級以上企業、地市級企業的負責人)的比例嚴格控制在20%以內。在事業單位擔任處級領導職務、具有高級職稱且繼續從事科研教學工作的專家和學術帶頭人,可按科研人員身份參評。
2.嚴格評選標準。突出功績導向,堅持德績兼備,以政治表現、工作業績和貢獻大小作為主要衡量標準,充分考量平時一貫表現,優中選優,確保推薦對象具有先進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堅決杜絕帶“病”參評。實行自審負責制,所在單位對擬推薦對象要嚴把政治關、條件關、事跡關,確保推薦材料的真實性,做到名副其實。在推薦評選過程中,評選表彰辦公室對推薦對象存在異議的,推薦地區和有關單位應認真調查,盡快提出處理意見。如果不及時反饋意見,將取消該推薦對象的評選資格。
3.多方征求意見。初審結果反饋后,各省級評選單位要按要求征求相關部門意見,不得由推薦候選人本人征求意見。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并造成重大影響,拖欠職工工資或農民工工資,欠繳社會保險費的企業,企業及其負責人不能參加評選。
4.嚴肅工作紀律。對于偽造身份、事跡材料騙取榮譽或未嚴格按照評選條件和規定程序推薦的單位或個人,經查實后撤銷其評選資格,取消推薦名額,并取消該地區或有關單位參加下一屆評選推薦活動的資格。對于已表彰對象,如發生違法違紀等行為,將撤銷其所獲稱號,并收回獎牌、獎章、證書,停止享受有關待遇。
5.確保工作進度。各省級評選機構要嚴格履行規定程序,確保工作進度,按時、保質、按名額報送推薦材料,過時不報視為自動放棄。表格電子版可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網站下載,并嚴格按照填表說明填寫相關表格,不得隨意更改格式。國家表彰獎勵信息系統通過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官方網站(http://www.mohrss.gov.cn)表彰獎勵專題專欄登錄,可通過網站查看使用說明書。
四、獎勵辦法
對評選出的先進集體,授予“全國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先進集體”稱號,頒發獎牌和證書。對評選出的機關事業單位先進個人授予“全國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先進工作者”稱號,對評選出的企業先進個人授予“全國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勞動模范”稱號,并頒發獎章和證書。
五、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評選表彰工作的領導,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聯合組成全國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附件1),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本次評選表彰的日常工作。各地根據需要成立相應評選工作機構,負責本地區的評選推薦審核工作,并于7月1日前,將評選工作聯系表(附件11)報送評選表彰辦公室。
4個直轄市和海南省的評選推薦工作分別由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天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上海市建設交通黨委、重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同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共同牽頭負責。
聯系方式:
1.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文明辦
聯 系 人:閆 磊、劉黨陽
聯系電話:(010)58933343、58934303(傳真)
電子郵箱:wmb2019@126.com
通訊地址:北京市海淀區三里河路9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文明辦
郵 編:100835
2.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表彰獎勵辦公室
聯 系 人:王辰儲,杜威
聯系電話:(010)84234176
附件:(具體表格見住建部網站)
1.全國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成員名單(略)
2.全國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先進集體、先進工作者和勞動模范推薦名額分配表(略)
3.全國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先進集體初審推薦表
4.全國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先進工作者和勞動模范初審推薦表
5.全國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先進集體、先進工作者和勞動模范初審推薦對象匯總表
6.機關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非企業負責人征求意見表
7.企業、企業負責人征求意見表
8.全國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先進集體推薦審批表
9.全國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先進工作者和勞動模范推薦審批表
10.全國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先進集體、先進工作者和勞動模范推薦對象匯總表
11.評選工作聯系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