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一些地方、部門,一旦有“突發事件”,首先想到的是“輿論引導”、“公關技巧”,如果事件沒解決好,多半會指責“輿論引導不力”、“公關無方”,而諱言處置不當。如此思維應對“突發事件”,實則是“本末倒置”。
史上首家媒體誕生前,突發事件也時常發生。可那時官員手里壓根就沒有“媒體”,更談不上輿論引導,相反,突發事件中的“謠言”、“流言”卻可以滿天飛,輿情形勢和今天相比,并不見得好到哪里去。盡管輿情嚴峻,但妥善“處突”,歷來就是各級官吏責無旁貸的“第一責任”,但他們“處突”靠什么呢?亂翻歷史,能靠的辦法,也正應了今年6月23日《人民日報》的那篇評論,處置熱點事件“解決問題是第一位的……”
北宋熙寧四年,免役法在開封府試行。東明縣在試行過程中,因執行官員欺軟怕強,搞權錢交易,在確認群眾“免役權”時嚴重不公,于是群眾結伙向知縣告狀,可縣長賈蕃拒不接受呈訴,于是事態開始升級。群眾見縣長不理,就聚集到開封府上訪,可開封府也不受理,事態再次升級。上訪群眾掉頭涌入王安石私宅,直接向宰相申訴。數百農民“私闖”宰相家,在當時絕對稱得上“聳人聽聞”!宰相的水平就是不一般,“一般”也當不了宰相,王宰相當即表態:“爾等問題,定當妥當處置,務請各自回家!”群眾散去后,王宰相一邊嚴令東明縣迅速、公正解決問題,一邊代表宋神宗,依法摘下賈縣長的官帽。理由是“不受民訴,引致京師喧嘩”,于是群眾皆呼“王青天”!
這起案例起碼回答了兩個問題:沒有“輿論引導”或“危機攻關”能不能解決問題?答案是:能!“處突”效果是否完美取決于什么?答案是:取決于為政者能否正視并解決問題!
清朝乾隆四十五年五月初,正值青黃不接之際,農家普遍缺糧,連吃飯都成問題。云南省保山縣縣長李偉烈不顧民眾再三“懇請緩征”和“借貸社倉存谷”的訴求,不僅封鎖社倉不許借貸,還下令要查訪民間儲糧,由此引發“鄉民聚眾鬧衙”,沖突高潮時,官民之間產生嚴重肢體沖突,傷者無數,此事引起各方震驚,此事經云貴總督舒常以“六百里加急”奏聞中央,中央立即降旨:一是對李偉烈“革職嚴審”;二是“緩征”并開倉借貸;三是待事態平息后,云南政府要“查明為首倡議之人,即速嚴拿務獲,從重辦理”。
既然突發事件有事態升級快的特點,那么“處突”速度就絕不能遲緩,否則就貽誤時機,導致更大的群體性事件發生。于是,在這起處突中,我們看到了:“第一時間”請示上級、第一時間“領導出面”、第一時間“解決訴求”、第一時間“嚴厲問責”,然后等事態平息后,再嚴懲鬧事的“帶頭大哥”。即使以現在的眼光觀察,此次“處突”表現出來的方法和技巧,應有資格進入今天的“處突”教材。
其實,古代“群體事件”的起因,與現在大同小異。除了天災外,大多起因于政府行為侵犯了群眾利益,如在報災要賑、求免稅糧、反對科派勒捐、追討工費等方面,政府不作為、亂作為。
當然,在過去“官本位”環境下,還時常會發生類似于“我爸是李剛”、“我爸是國法”等事件,即“弱勢群體被官宦子弟或地方紳士欺壓”之事。那么,對這樣的突發事件,古代官員是怎么處置的呢?
明萬歷年間,就發生過一起影響非常大的“我爸是李剛”事件。如今的“我爸是李剛”事件跟它比起來,那是“小巫見大巫”,因為如今的“李剛”是副局長,而明朝那個的“李剛”,竟是當朝萬歷皇帝的老師!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明萬歷時,明代書畫家董其昌曾供職翰林,當過皇帝的老師,后辭官回鄉,因其了不得的經歷,地方官員對他趨之若鶩、畢恭畢敬。董其昌嘴邊經常掛著一句話:“當年我給皇帝當老師的時候……”此人才藝甚高而人品低下,種種惡行不勝枚舉,受迫害的鄉鄰屢次向官府告狀,但官府畏懼董宦朝中有人,不敢過問。一天,董其昌的二兒子董祖常帶著家丁,強搶一名叫綠英的民女做“小妾”,遭到村里群眾阻攔。董祖常開口便是:“我爸是董其昌!”剎那間,多年積累在心中的怨恨一下子被點燃,最后,萬余群眾在“若要活得好,先殺董其昌”的歌謠中,將董府團團圍住。董其昌不知進退,還從“打行”雇來數百個打手助威。于是沖突驟起,有人將蘆席點燃拋到董家房上,董府全部化為焦土。董其昌一家因及時逃走,幸免于難。
事后董其昌分別向縣、府、道、撫四級衙門告狀,但巡撫王應麟心里私下認為,這明擺是一起典型的“因果報應,罪有應得”事件,加之惟恐如真追查,會激起更大規模的群體性事件,于是王巡撫因勢利導,采取了最能體現“處突”智慧的辦法:“虛張聲勢、外緊內松。”結果當然是“不了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