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艷:城鄉建設中歷史文化遺產屢遭破壞拆除將問責問效
時間:2021-09-09 21:14:37
來源:城市化網
9月8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發布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副部長黃艷、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總經濟師楊保軍、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建筑節能與科技司司長蘇蘊山,介紹《關于在城鄉建設中加強歷史文化保護傳承的意見》有關情況并答記者問。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副部長黃艷:
中辦國辦印發的《關于在城鄉建設中加強歷史文化保護傳承的意見》正式發布了,當晚的央視新聞也做了報道,9月4日的人民日報也全文刊登了這個意見,在社會上引起了強烈反響,今天借這個機會向大家介紹這個文件的內容,一起來學習文件的精神。
總書記一直高度重視城鄉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工作,大家都知道,他在地方工作的時候,每到一個地方都親力親為地來推動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工作,包括河北正定古城、福建廈門鼓浪嶼、福州古厝以及三坊七巷的保護等這些工作。總書記提出了一系列富有遠見卓識的思想、理念、觀點、方法,進行了很多富有開創性、可持續性的具體實踐。
黨的十八大以來,在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中央城市工作會議上,總書記就堅定文化自信,加強城鄉歷史文化保護傳承工作都作出了非常重要的論述,之后他在各地視察時也多次就歷史文化保護傳承做了非常重要的指示,總書記用非常通俗易懂、生動的話語來闡述保護的理念。比如,他在山西考察時就提出,歷史文化遺產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寶貴資源,要始終把保護放在第一位。他在北京考察時一直在提,要處理好城市改造開發和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利用的關系,切實做到在保護中發展、在發展中保護。到上海考察時,他說了一段生動的話,要像對待老人一樣,尊重和善待城市中的老建筑,保留城市歷史文化記憶。在福州考察時指出,對待古建筑、老宅子、老街區,要有珍愛之心、尊崇之心。前幾年,去廣州考察時,對如何修復老街區、老建筑,總書記專門提到,要更多采用“微改造”這種繡花功夫,言語都非常直觀、非常打動人。大家都知道,最近總書記到西藏拉薩、河北承德考察時又強調,要做好歷史文化保護傳承的工作。這些重要的講話和指示,既讓我們感受到總書記對我們長達五千年歷史文化的深厚情感,又為我們在新時代做好保護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部署要求,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著力推動城鄉歷史文化保護傳承工作,并且取得了積極的成效。在這里我再給大家報一組數據。截至目前,國務院共公布了國家歷史文化名城137座,這是國家級的,各省公布省級歷史文化名城190座。同時,我們會同國家文物局公布了中國歷史文化名鎮312個,中國歷史文化名村487個,我們還把6819個村落列入中國傳統村落保護名錄,形成了迄今為止世界上規模最大的農耕文明遺產群。特別是在2015年中央城市工作會議以來,我們加大了歷史文化街區、歷史建筑的普查和認定工作力度。截至目前,全國共劃定了歷史文化保護街區970片,確定了歷史保護建筑4.27萬處,跟2015年比,歷史街區的數量翻了一倍,歷史建筑的數量增加了4倍。其他各項工作也都取得了積極進展。許多媒體對此采取了多種形式的報道,我也借這個機會對大家對這項工作的關心表示衷心的感謝。
在取得成績的同時,我們也清醒地看到,還有不少的歷史文化資源沒有納入到保護名錄里,還沒有做到要素全囊括、空間全覆蓋,歷史文化遺產受到破壞的現象仍有發生,與黨中央的要求、人民群眾的期盼還有差距。近些年,為了進一步做好工作,我們從研究城鄉歷史文化體系入手,組織專家學者對歷史文化的演進脈絡進行了全方位、系統的梳理,提出要把見證5000多年中華文明史、180多年的近代史、100年的建黨史、70多年的新中國史以及40多年的改革開放史的代表性歷史文化遺存,以及當代重要的建設成果保留下來、保護起來,這樣我們就系統地、分門別類地、分時間段地把保護對象就搞清楚了。另一方面,我們要把管理制度建立起來,要分成國家級、省級、市縣級,各層級的政府責任要明確出來。黨中央對這項工作非常重視,《關于在城鄉建設中加強歷史文化保護傳承的意見》列為深化改革的一項重要事項。這個《意見》在5月21日中央深改委第19次會議上審議通過,當時媒體也作了報道。
簡單說,這個《意見》是我國在1982年建立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制度近40年以來,首次以中央名義專門印發的關于城鄉歷史文化保護傳承的文件,這是城鄉歷史文化保護傳承工作非常重要的頂層設計和綱領性文件,為下一步做好保護傳承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借這個機會,我給大家簡要介紹一下這個文件的主要內容。
《意見》共由五個部分組成,一共20條。其中第一部分是總體要求,提得非常明確,大概是四層意思:一是要求始終要把保護放在第一位。以系統完整保護傳承城鄉歷史文化遺產和全面真實講好中國故事、中國共產黨故事為目標。二是建立分類科學、保護有力、管理有效的城鄉歷史文化保護傳承體系,完善制度機制政策、統籌保護利用傳承,做到空間全覆蓋、要素全囊括。還要著力解決城鄉建設中歷史文化遺產屢遭破壞、拆除等突出問題。確保各個時期重要城鄉歷史文化遺產得到系統性保護。第二部分主要明確了要構建城鄉歷史文化保護傳承體系,這個體系包括兩部分,一部分是保護對象的體系,另外一部分是管理制度的體系。第三部分是對保護工作提出了明確的要求。從保護到利用、到融入城鄉建設的有機體系,再到從物化的保護對象上升到文化自信的精神傳承。第四部分是我們的工作機制政策,以及要保證這些要求措施落地的一些管理手段。第五部分是對所有要求的政策支撐。
這個文件明確了要保什么、怎么保,要求是什么,明確了中央、地方的責任,明確了各部門的責任,為各地進一步做好歷史文化傳承工作提供了非常有力的支撐。我們認為這是一個非常具有里程碑式的頂層設計。
中央廣播電視總臺央視記者:我想請問黃部長,我們知道歷史文化保護傳承是一個涉及很多方面的一項工作,您剛才談到了現在一些地方會出現歷史文化保護遺產屢遭破壞甚至被拆除的情況等突出問題,未來如何加強管理?謝謝。
黃艷:謝謝你的問題,這個問題也是我們特別期盼中央頂層設計能夠明確管理的措施,我先回答您這個問題。《意見》在總體要求里,明確提出要著力解決城鄉建設中歷史文化遺產屢遭破壞、拆除等突出問題,用另外一句話說,經常會發生一些建設性的破壞活動。《意見》的政策能不能落實、管不管用,關鍵在于有沒有具體有效的手段和措施,圍繞管得住、管得好的目標,《意見》在第四部分有兩條是非常關鍵的,就是第15條和第16條,這是最關鍵的手段和舉措。
第一,第15條專門提出要加強監督檢查,大概為幾項工作措施:
一是要建立日常的巡查管理制度。把巡查工作納入到社區網格化管理,城市管理綜合執法,也就是說,能夠隨時隨地發現問題,能夠及時準確地糾正問題和處理問題,及時全覆蓋。歷史文化遺產不僅有人管,還要管得住。現在各地也有很多好的實踐,比如天津把街區和名鎮名村納入城管重點巡查的范圍里,云南巍山把古城保護納入到城市綜合執法里,這個措施是非常重要的,就是把它納入到隨時隨刻的監管體系中。
二是建立評估機制。定期評估系統性保護和傳承工作的情況,保護對象的保護狀況,我們通過體檢評估的方式,在2017年、2020年住建部會同文物局開展了兩次評估,從評估成效來看,我們認為扎實的評估效果能夠發現系統的問題,工作不到位的問題,制度政策有沒有建立和落實的問題。近日,我們要印發通知,把評估的工作能夠制度化,而且把問題處理的標準提出來,什么樣的工作沒做到位,遭到破壞,什么程度,進行什么樣的處罰。
三是健全監督檢查機制,要依法行政。加強執法檢查,及時制止各類違法行為。我們統籌相關部門及時開展抽查,依法行政。
四是我們鼓勵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組織舉報違法違規行為。最近有很多案件處理都是老百姓、公眾通過各種渠道給我們檢舉揭發的,我們去調查,一旦屬實,不但對事,還要對人作出處理。這是第一類體系的建立。
第二,是《意見》第16條,強化考核問責。這方面我們過去是弱的,所以文件把這方面的工作講得非常重、非常到位,要求管理到干部。有幾個手段:
一是工作考核。各個地方都很重視,全國文明城市測評體系,要將保護歷史文化納入到文明城市的測評體系中。對于保護不力造成損失的,造成各種保護對象文化價值遭到損失的,我們會有幾種措施,一個是通報,再嚴重要“舉黃牌”,列入瀕危,還有的要“亮紅牌”,甚至摘牌。這些都是對于工作的考核。對于干部的考核是加強審計監督,這是非常關鍵的,有些不當的行為,甚至是違規的行為,是政府行為,所以要把保護的成效和領導干部的考核、任免、獎懲掛起鉤來,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手段,對造成后果的責任人還要依法依規依紀作出處理。此外,我們還有一個手段,就是加大公益訴訟力度。這是文件中專門提出來的,在2018年機構改革時,國家最高檢成立了公益訴訟的專門機構,城鄉文化遺產的保護也是他們關注的重點,所以《意見》中也明確了這個手段。
這兩條如果我們認認真真落實下去,歷史文化保護的工作就可以監督檢查到位,問責問效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