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水電破壞國家級自然保護區 云南文山州追責問責4個單位16名干部
時間:2021-05-24 11:35:48
來源:城市化網
據云南省紀委監委5月21日通報,針對中央第八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日前通報的“云南省文山州違建小水電敷衍整改嚴重破壞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問題,云南省紀委監委經過全面深入調查后,決定對4個責任單位、16名干部嚴肅追責問責。
據通報,經查,云南省水利廳及相關領導干部在審核確定二河溝一級電站清理整改分類時“放水”,將本應納入“立即退出類”的二河溝一級電站列為“限期退出類”;文山州政府,文山市委、市政府及相關領導干部地方保護主義、本位主義思想嚴重,對反饋整改問題置若罔聞、不予重視,片面強調本地區實際,弄虛作假、心存僥幸,反饋問題長期得不到整改解決。
根據有關黨紀法規,經云南省委批準,云南省紀委監委決定給予云南省水利廳、文山州政府,文山市委、市政府通報問責,責令作出深刻書面檢查。對云南省水利廳黨組書記、廳長劉剛進行談話提醒;給予云南省水利廳黨組成員、副廳長訚楠誡勉問責。文山州委原副書記,州政府原黨組書記、州長張秀蘭,對此問題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張秀蘭因嚴重違紀違法,已被立案審查調查。給予文山州政府黨組成員、副州長周家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文山州政協保留副廳級待遇干部,時任文山州副州長李春林政務警告處分。
此外,文山州政府副秘書長王復蘭等8名處級干部,文山市水務局黨組書記、局長王松等3名科級干部被追責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