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是對地方政府建設保障房要有有效且可核查的激勵機制
新春將至,民生安樂備受關注,一方面是屢經“調控”卻漲勢不減的商品房價飽受抨擊,一方面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再引熱議。雖然早在1998年房改之初,保障性住房即已列入政府工作日程,但十余年來進展有限,而近期以來人們覺得似乎“動真格了”。果然如此嗎?
應當承認,政府正在付出更大努力。去年下半年以來,中央領導人密集表態,保障房建設頻現中央和地方政府重要文件,也成為 “十二五”規劃的重要內容。新年伊始,聲勢繼續擴大。2011年1月18日,溫家寶總理在國務院全體會議上指出,各級政府要增加投入,保障土地供應,落實保障性住房建設任務,并抓緊建立保障性住房使用、運營、退出等管理制度。國土資源部部長也表示,確保2011年1000萬套保障性住房用地供應。正在召開的各地“兩會”更不斷傳來保障房建設加力的消息。
這些進展令人欣慰。不過,我們更關心確保保障房順利推出的制度安排。在這里,恰當合理的制度安排,意味著抓住建設資金充足、配置程序透明、運作管理規范等關鍵環節,意味著搞對地方政府的激勵機制,以此謹防保障房建設成為變形的“政績運動”,使期待住房的“蝸居”者不再空等失望。
中國住房體制建立和政策體系完善已經多年探索,有經驗更有教訓。目前歷史“欠賬”還是太多。2010年開工數和今年的計劃開工數均表明,保障房建設雖增速可觀,但畢竟基數太低,遠遠不能滿足居民所需。各級政府理當充分估計到提高住房保障水平的艱巨性和長期性,切忌浮夸,以虛充實,導致政府規劃與居民真實需求脫節;或者以次充好,重建設輕管理,最終留下令人遺憾甚或滋生腐敗的“面子工程”。
為此,政府必須通過透明運作,給公眾吃一顆“定心丸”。有觀察人士已經對2011年建設1000萬套保障房的目標提出質疑。新建商品住宅套數最多的2009年亦僅達到約600萬套,因此,這個今年保障房建設任務若是不含“水分”地完成,無論土地供應還是配套資金都面臨巨大的困難。
有研究機構提出,1000萬套相比2010年的580萬套增量可觀,估計投資規模超過1.3萬億元。這個數字已接近過去五年全國年均土地出讓金總收入。倘如此規模的投資真能兌現,意味著地方政府的土地出讓金的絕大部分將用于保障安居工程,亦或通過地方融資平臺向銀行大規模貸款,兩條路是否行得通令人存疑。其實,現有的保障房存量也是一筆“糊涂賬”,至今沒有完整清晰的數字。政府有義務對這些關切答疑解惑,讓這一惠民工程成為“透明工程”。
當前,保障房建設欲真正實現其保障民生,穩定社會與調節經濟等政策效果,亟待從以下幾方面努力:
——要為地方政府建設保障房建立有效且可核查的激勵機制。多年來,保障房建設“口惠而實不至”,直接原因就是地方政府消極應付。為此,需要從政績考核、財稅體制改革和發展方式轉變等入手,長期措施與短期措施并舉,讓地方政府在保障房建設上言行一致,并對在保障性住房建設上弄虛作假的官員實施問責。
——盡快建立全國性住房信息系統和個人信用與收入信息系統,并制定完善住房保障中長期規劃?!笆濉币巹澖ㄗh明確提出“加快住房信息系統建設”。高效詳實的基礎數據系統,不但是政府科學制定中長期規劃的信息根據,更是將來住房保障從“補磚頭”發展到“補人頭”的制度條件。
——明確財政資金是住房保障的主要資金來源,開征房地產稅的地區應明確這項稅收收入用于住房保障,優先支持公租房建設。在中央財政預算中,應安排住房保障資金總規模和固定的比例,這也是發達國家的經驗。
—在辨明誤區、厘清思路的基礎上,《住房保障法》應加快研究制定,為制定、實施政策提供法律依據,為居民享受住房權益提供法律保障,也有利于明確各級政府、各部門的責任。同時,注重學習國外經驗,總結各地保障房的建設、分配以及管理經驗,并適時加以推廣。
——各地方政府應廣泛征求意見并充分論證,發揮公眾參與和監督的作用。保障房建設從規劃建設到分配管理,都應置于公開透明的環境之中,中央政府可考慮每年編制相關白皮書。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也是公信力的來源。
保障房建設關系國計民生,既考驗政府執政能力,也推動它向服務性政府轉型。我們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