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網北京5月12日消息據經濟之聲《央廣財經觀察》報道,有媒體最新曝出,河南、江蘇等地部分地方政府將之前在建的教師宿舍、企業員工宿舍等統統納入保障房房源,以完成今年保障房建設任務。
這反映了一個現象,就是今年是我國保障房建設大提速的一年,要完成1000萬套,而分到各地的任務都是硬任務,必須要完成。根據住建部公布的計劃,這1000萬套保障房建設需要1.3萬億的資金。除了中央財政投入以外,約有8000億元將會通過社會機構和保障對象及其所在的企業來籌建。
任務必須完成,大部分錢還需要籌集,有的地方政府就感到壓力太大了。他們反映,社會資金難以籌集,大家都不愿意參與進來,于是就只能想別的辦法。但是,這些辦法是不是合適卻引發了很多的爭議,比如說石家莊的保障房新規,爭議最大的就是沒收違建房變成保障房,這樣的房子就不違法了嗎?
還有部分地方以企業員工宿舍充數保障房的現象,地方著急怕完不成任務就應該如此創新嗎?用別的房源來充抵保障房是不是投機取巧?對此,經濟之聲《央廣財經觀察》特別對話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綜合研究部部長楊紅旭,來看看他的觀點。
保障房并不一定全要新建 也允許盤活存量
主持人:我們先來看兩種截然不同的看法,第一種我們就以微博網友的觀點為例,網友“鐘建”說,干脆把出租房、病房、殯儀館的冰柜也計算進去吧。他顯然是反對用別的房子來充抵保障房。還有的說這些辦法也許能夠應付中央檢查,但是地方政府卻逃避了責任、違背了保障房的保障本質和分配的公平原則。第二種觀點是,有評論說,違建房也好,員工宿舍也好,只要質量過得去,有些還是符合保障房入住標準的,而且還能解決政府資金缺乏的問題,所以為什么不盤活存量而非要新建呢?以上的種種觀點,您同意哪些觀點?
楊紅旭:首先民眾可能有一些誤解。
第一,保障房這個概念比較寬泛,它既有廉租房又有公租房,還有棚改房,還有限價房等等。
第二,所有的保障房并不一定全都是新建的,還允許盤活存量,比如說公租房,這里面其實內涵是比較豐富的。除了政府去建立公租房向社會進行出租之外,還允許企事業單位利用自己的存量土地來建保障房,當然土地性質要經過政府的允許,之后可以建自己的員工宿舍。員工宿舍是有標準的,不能搞成大戶型,宿舍也只能是向本企業、本工業園區里面收入偏低、住房困難的一些職工進行出租,所以說有些地方把教師宿舍、職工宿舍列入到保障房范圍內,我覺得這個大部分可能是符合相關規定的。當然如果這個戶型很大,裝修很豪華,就不能算作保障房范圍了。如果說確實是滿足了普通員工、普通教師的一些住房問題,我認為是可以算作保障房的組成部分的,尤其是公租房的組成部分。
第三,我們社會上有很多的存量資產,比如說很多國企原來在市中心有些廠房或者是辦公用房,因為國企改革問題比較多,很多已經把廠子搬到郊外去了,也可能已經破產了?,F在政府把市中心的這些房屋重新收回,盤活這些既有的老舊房屋用于出租是很好的,因為廉租房不宜過于偏離市區,如果在遠郊的話,很多窮人會覺得不方便,讓他租到遠郊交通成本太高了。所以說盤活市中心、市區某些存量房用于廉租房、公租房,也是一個很好的解決的辦法。
因此我覺得應該是多管齊下,新房、舊房、存量房屋一起籌措,這樣才能滿足我們社會上比較大的需求。當然另一方面,確實是這兩年我們步子邁的很大,有點超前了或者暫時超過了某些地方政府財力的承受范圍。
社會資金望而卻步 關鍵在于不賺錢、盈利模式尚不明確
主持人:為什么社會資金望而卻步呢?
楊紅旭:因為現在保障房領域,第一產品比較多,第二很多產品的運作機制還沒有梳理清楚。經濟適用房、限價房經開發商之手開發,政府就可以把它賣出去回籠資金,所以這兩類房屋一般不存在一些大的問題。
但像廉租房、公租房這兩塊是租賃房屋,企業投資之后,租賃房屋靠租金來收回成本需要很多年,甚至是10年、20年、30年。作為一個企業不可能賠本做生意,不僅投資回報期長,而且里面可能還會有一些風險。因此企業不太敢愿意把錢投入到這個領域。
還有像公租房,去年六部委只是出了一個指導意見,并不是一個統一步調的規范性文件,地方政府現在都在因地制宜,重慶有重慶的辦法,上海有上海的做法,可能北京和深圳也有自己的一些做法。
面對這種情況,社會資金就猶豫不決了。他們需要作出決定,到底該投在哪里,才能使自己的投資至少不虧本。所以在機制體制都沒有很健全的情況下,很難奢望社會資金大規模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