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要求各地在6月6日前必須公布保障房的項目進程,包括年度保障房計劃、開工項目以及竣工項目信息等,可以看作是保障房“中考”。從媒體報道的最新數據來看,這次“中考”成績并不理想,一些城市開工率不到三成,能否在住建部規定時間內全部開工是個大大的問號,中低收入群體的住房保障權益能否如期得到保障讓人憂慮。
盡管住建部與各地政府簽訂了《保障性住房目標責任書》,并下達了“死命令”:所有分配完成的目標任務,必須在10月31日前全部開工,否則主要領導將遭到從約談到行政處分乃至降級、免職的嚴厲處罰。但筆者仍然對保障房能否如期100%開工心存憂慮,一方面是因為往年任務完成情況很不理想,另一方面,今年落實任務存在資金等難題。
以2009年為例,住建部曾表示年初下達的保障性住房建設計劃年內可以完成。但有媒體披露,2009年地方廉租房建設完成任務不足一半。這說明建設保障房的困難遠遠超過了想象。今年與往年不同的是祭出了問責“殺招”,但問責能否保證任務完成還需觀察。這是因為,現實中往往“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問責同樣也可能遭遇各種對策。
比如,地方政府以“哭窮”等方式為自己完不成任務進行辯解。青海省住建部門官員就表示,中央補助資金標準對青海這個欠發達省份來說還是低了一些,中央補助沒有考慮青海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配套資金。“巧婦難為無米之炊”,我以為,如果青海不能如期開工,恐怕很難問責。再比如,地方政府以銀行不支持保障房為由,把皮球踢給銀行。
保障房“中考”成績不樂觀,雖然不意味著10月31日“大考”成績不樂觀,但“中考”能暴露出保障房建設的很多問題。開工率偏低,既說明地方政府重視程度還不夠,也說明制約保障房開工的因素不少,如資金保障不夠、行政審批效率偏低等。惟有及時發現和解決“中考”暴露的問題,“大考”才有好成績。尤其要關注和解決如下幾個問題:
其一,保障房建設開工率有沒有水分?比如,一些地方是否把單位自建房、職工集資房、職工宿舍算入保障房開工率來湊數,值得追問。據報道,包括河南、江蘇等在內的部分地方政府將之前在建的教師宿舍、企業員工宿舍等統統納入保障房房源,而保障房總量并沒有增加。由此來看,保障房開工率也存在造假的可能。
其二,保障房建設當前最大困境是資金不足,那么,土地出讓金凈收益10%用于保障房建設是否落實?銀行不積極支持保障房建設是否需要“紅蘿卜加大棒”?這些問題都值得追問。據報道,去年,廣州出讓土地使用權收入用于廉租房建設的比例僅為5%,而國家的規定則為10%;在該市2011年的預算中,這一比例連5%都不到。顯然,這種情況不僅存在于廣州。
其三,對“中考”成績很不理想的地方政府,能否提前約談值得考慮。保障房問責制包括行政約談、行政處分、降級、免職。在我看來,行政處分、降級和免職,似乎更適合在“大考”之后,而行政約談則適合“中考”——約談不僅可以溝通,還可以警告,只有對地方政府保持高壓態勢,對促進保障房開工才有積極意義。
當然,我們不能只關注保障房開工率,還要關注竣工率、工程質量、保障房分配、退出等問題。如果只關注開工率,開工之后可以“磨洋工”,甚至不排除出現假開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