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全面推行河(湖)長制以來,云南省努力推進與周邊省市建立多種形式的跨界河流合作機制,通過聯合巡河(湖)以及召開聯防聯控會議,共同發現、研究、解決存在的問題,加強跨界河湖工作對接,促進云南與周邊各省(區)共同推進跨界河湖保護治理,提升協作治理效果。
云南省瀘沽湖、金沙江等跨界河湖,涉及與周邊省(區)共管共治。2019年1月,滇川兩省政府印發了《川滇兩省共同保護治理瀘沽湖“1+3”方案》,在全國率先建立了跨省河湖省級河(湖)長議事協調機制。2020年以來,云南省進一步強化跨省跨界河流的聯防聯控機制,與四川、西藏、貴州和廣西4省(區)分別簽訂了跨界河湖聯防聯控聯治合作協議,積極推動在滇藏、滇川、滇黔、滇桂等涉及交界接壤水系建立管理保護治理協調聯動機制,努力實現跨界河湖保護治理聯保共治、共享共贏。
為持續打好九大高原湖泊保護治理攻堅戰和以長江為重點的6大水系保護修復攻堅戰,云南省積極主動開展長江流域保護治理各項工作,滇川兩省長江(金沙江)段省級河長、兩省河長制辦公室共開展了3次聯合巡河巡查及聯席會議,滇川兩省瀘沽湖省級湖長開展了1次聯合巡湖會議。滇藏兩省河長制辦公室對長江(金沙江)、瀾滄江、怒江、伊洛瓦底江界河開展了2次聯合巡河巡查。滇黔桂3省(區)河長制辦公室聯合云南省檢察院開展了1次珠江滇黔桂跨界河湖聯合巡河巡查和合作座談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