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日前公布的《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將一批省級行政職權事項調整由廣州、深圳市實施的決定》,自3月15日起,廣深兩地將承接實施涉及環保、交通、文物保護等多個領域的117項省級行政職權事項。
日前《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將一批省級行政職權事項調整由廣州、深圳市實施的決定》公布,此次調整旨在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支持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和廣州實現老城市新活力。
廣東省要求廣州市、深圳市主動配合省有關部門做好銜接落實,嚴格依法規范辦事行為,簡化辦事程序,優化辦事流程,縮短辦理時限,為企業和群眾提供高效便捷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