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網訊 10月20日上午,自然資源部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近期發生的35個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典型案例,涉及安徽、福建、江西、山東等16個省(自治區、直轄市)。
本次通報的多數案件涉及違法占地建設住房,占地面積不大。自然資源部執法局局長崔瑛解釋說,之所以這次通報的這批典型案例面積都比較小,主要是考慮要體現對新增亂占耕地建房“零容忍”的態度。她指出,對新增亂占耕地建房的行為,不論面積多大或者多小,都必須依法制止,嚴肅查處,堅決止住新增。“可能有一些人會認為,占用一點點耕地建房沒那么嚴重的后果,你占一點,我占一點,恐怕加起來就不是一個小數目了,必然會對國家的耕地保護和糧食安全造成重大影響?!?/p>
據介紹,自今年7月3日國務院召開電視電話會議部署開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行動以來,各地及時進行傳達、部署,并采取多種方式,對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聯合下發的《關于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的通知》《關于保障農村村民住宅建設合理用地的通知》等文件進行了持續、廣泛的宣傳,提高了社會公眾知曉率和參與度。崔瑛表示,各地要以7月3日為時間節點,對此后發生的新增亂占耕地建房行為予以嚴厲打擊。對于7月3日之前的發生的亂占耕地建房行為,作為歷史存量問題,分步整治、分類處置。
附:35個亂占耕地建房典型案例
一、安徽省阜陽市阜南縣趙某違法占地建設住房案。2020年7月,趙某違法占用阜南縣洪河橋鎮永久基本農田0.23畝建設住房(地基)。8月,鎮政府對該住房進行了拆除,并復耕到位。
二、安徽省蚌埠市淮上區洪某違法占地建設倉庫案。2020年9月,洪某違法占用淮上區沫河口鎮洪集村耕地1.2畝建設倉庫。同月,蚌埠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下發《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并抄告鎮政府。目前,該違法占地建房已停工。
三、安徽省黃山市黃山區吳某違法占地建設茶葉加工房案。2020年9月,吳某違法占用黃山區太平湖鎮南安村永久基本農田0.26畝建設茶葉加工房。同月,鎮政府作出行政處罰。目前,該違法用地上建筑已自拆完畢,正在復耕。
四、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黃某違法占地建設住房案。2020年9月,黃某違法占用南安市水頭鎮星輝村永久基本農田0.22畝建設住房。目前,鎮政府對該住房進行了拆除。
五、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區鄧某違法占地建設住房案。2020年7月,鄧某違法占用柴桑區港口街鎮茶嶺村耕地0.16畝建設住房。目前,鎮政府對該住房進行了拆除,并復耕到位。
六、江西省贛州市信豐縣李某違法占地建設住房案。2020年7月,李某違法占用信豐縣萬隆鄉立新村耕地0.14畝建設住房(地基)。同月,縣自然資源局下發《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并移送鄉政府處理。目前,該住房地基已拆除,并復耕到位。
七、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區熊某違法占地建設住房案。2020年9月,熊某違法占用新建區石埠鎮上莘村永久基本農田0.1畝建設住房(地基)。同月,南昌市自然資源局新建分局下發《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并移送鎮政府處理。目前,該違法占地建房已停工。
八、山東省濱州市無棣縣湯某違法占地建設廠房案。2020年7月,湯某違法占用無棣縣信陽鎮湯辛村耕地3.2畝(其中永久基本農田3.03畝)建設廠房。8月,無棣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發現后進行了制止。其后,湯某自行拆除了廠房。
九、山東省臨沂市沂水縣武某違法占地建設倉庫案。2020年8月,武某違法占用沂水縣沂城街道南場村耕地2.7畝建設倉庫。同月,沂水縣相關執法力量對該倉庫進行了拆除,并復耕到位。
十、山東省濟寧市嘉祥縣楊某違法占地建設鋼構廠房案。2020年8月,楊某違法占用嘉祥縣萬張街道楊屯村耕地0.67畝建設鋼構廠房。9月,嘉祥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聯合街道辦事處對該廠房進行了拆除。
十一、山東省日照市嵐山區西辛興貨場違法占地案。2020年9月,日照市西辛興貨場違法占用嵐山區碑廓鎮西辛興村耕地0.3畝建房。同月,嵐山區自然資源綜合執法大隊責令其改正違法行為,恢復土地原貌。目前,該房屋已拆除,并復耕到位。
十二、河南省安陽市林州市馬某違法占地建設車庫案。2020年7月,馬某違法占用林州市五龍鎮澤下村耕地0.04畝建設車庫。8月,鎮政府對該車庫進行了拆除。
十三、河南省商丘市商丘新區胡某違法占地建設住房案。2020年9月, 胡某違法占用商丘新區周集鎮楊樓村耕地0.42畝建設住房。目前,商丘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示范區分局聯合農業農村局、周集鄉政府對該住房進行了拆除。
十四、河南省周口市西華縣劉某違法占地建設經營性餐飲項目案。2020年7月,劉某違法占用西華縣昆山辦事處東橋居委會耕地2.2畝建設經營性餐飲項目。同月,劉某按照有關部門要求進行了拆除。目前,已復耕到位。
十五、河南省洛陽市宜陽縣一二文具有限公司違法占地建設廠房案。2020年7月,一二文具有限公司違法占用宜陽縣三鄉鎮可樂灣村耕地1.01畝建設廠房。同月,宜陽縣自然資源局做出行政處罰。目前,該公司已自行拆除了廠房。
十六、河南省新鄉市新鄉縣朱某違法占地建設廠房案。2020年8月,朱某違法占用新鄉縣合河石村永久基本農田1.44畝建設廠房(地面硬化)。9月,新鄉縣自然資源局聯合合河鄉政府、縣公安局對硬化地面進行了拆除。
十七、河南省南陽市方城縣郭某違法占地建設廠房案。2020年9月,郭某違法占用方城縣二郎廟鎮李崗村耕地0.19畝建設廠房。同月,方城縣自然資源部門責令其改正違法行為,恢復土地原貌。目前,該廠房已拆除,并復耕到位。
十八、湖南省永州市新田縣李某違法占地建設住房案。2020年7月,李某違法占用新田縣枧頭鎮李郁村耕地0.18畝建設住房(地基)。同月,新田縣自然資源部門將情況通報鎮政府。目前,鎮政府對該住房進行了拆除,并復耕到位。
十九、廣東省惠州市惠城區黃某違法占地建設住房案。2020年8月,黃某違法占用惠城區橫瀝鎮柯樹排村耕地0.15畝建設住房。同月,惠城區執法監察局下發《責令停工違法行為通知書》及《責令改正違法行為通知書》,并通報鎮政府。目前,鎮政府對該住房進行了拆除,并復耕到位。
二十、廣東省中山市多名村民違法占地建設廠房案。2020年7月,中山市多名村民違法占用中山市民眾鎮上網村橫二線萬益橋邊耕地1.36畝(其中永久基本農田1.05畝)建設廠房。8月,鎮政府對該廠房進行了拆除。
二十一、廣西壯族自治區貴港市港南區陳某違法占地建設住房案。2020年7月,陳某違法占用港南區湛江鎮同安村永久基本農田0.18畝建設住房。8月,鎮政府對該房屋進行了拆除。
二十二、廣西壯族自治區北海市合浦縣劉某違法占地建設住房案。2020年9月4日,劉某違法占用合浦縣山口鎮河面村基本農田0.27畝建設住房(未正式施工)。目前,鎮政府已清走建筑材料,并復耕到位。
二十三、海南省儋州市峨蔓鎮薛某違法占地建設住房案。2020年8月,薛某違法占用儋州市峨蔓鎮筆架村基本農田0.15畝建設住房。9月,鎮政府作出行政處罰。目前, 薛某已自行拆除房屋,并復耕到位。
二十四、海南省文昌市抱羅鎮王某違法占地建設住房案。2020年 8月,王某違法占用文昌市抱羅鎮大致坡耕地0.2畝建設住房。同月, 文昌市綜合行政執法局作出行政處罰。目前, 王某已自行拆除房屋,并復耕到位。
二十五、重慶市秀山縣黃某違法占地建設住房案。2020年9月,黃某違法占用秀山縣清溪場鎮星寨村永久基本農田0.15畝建設住房(地基)。同月,鎮政府對該地基進行了拆除。
二十六、四川省宜賓市筠連縣李某違法占地建設鋼棚房案。2020年9月,李某違法占用筠連縣筠連鎮大山村耕地0.18畝建設鋼棚房。鎮綜合執法和環境保護辦公室進行了制止,并要求立即拆除,恢復土地原貌。目前, 李某已自行拆除,并復耕到位。
二十七、貴州省黔西南州望謨縣黃某違法占地建設住房案。2020年8月,黃某違法占用望謨縣平洞街道平洞村耕地0.22畝建設住房。同月,望謨縣自然資源局下發《違法停建通知書》,并報告縣政府。目前,平洞街道辦事處已對該房屋進行了拆除。
二十八、貴州省黔西南州安龍縣余某違法占地建設廠房案。2020年7月,余某違法占用安龍縣普坪鎮樂莊村永久基本農田0.9畝建設木材加工廠。同月,經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普坪鎮政府約談教育,余某自行拆除了廠房。
二十九、云南省玉溪市峨山縣周某違法占地建設住房案。2020年8月,周某違法占用峨山縣雙江街道土官社區耕地0.15畝建設住房。同月,峨山縣自然資源局雙江分局向周某送達《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并將違法問題移送農業農村部門處理。
三十、云南省紅河州瀘西縣王某違法占地建設住房案。2020年8月,王某違法占用瀘西縣中樞鎮桃笑村耕地0.77畝建設住房。9月,瀘西縣自然資源局作出行政處罰。目前,鎮政府對該房屋進行了拆除,并復耕到位。
三十一、云南省紅河州瀘西縣李某違法占地建設住房案。2020年9月,李某違法占用瀘西縣向陽鄉阿盈里村耕地0.3畝建設住房。同月,瀘西縣自然資源局作出行政處罰。目前,鎮政府對該房屋進行了拆除,并復耕到位。
三十二、西藏自治區昌都市芒康縣村民違法占地建設商鋪房案。2020年7月,芒康縣洛尼鄉當佐村村主任違法占用本村耕地0.3畝建設商鋪房。8月,芒康縣自然資源局進行了制止,并通報鄉政府。目前,鄉政府對該房屋進行了拆除,并復耕到位。
三十三、甘肅省慶陽市慶城縣麻某違法占地建設住房案。2020年7月,麻某違法占用慶城縣慶城鎮十里坪村耕地0.12畝建設住房。8月,鎮政府該對房屋進行了拆除,并復耕到位。
三十四、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塔斯托別鄉村民違法占地建設住房案。2020年9月,托某違法占用塔斯托別鄉塔斯托別村耕地0.08畝建設住房(地基)。同月,鄉國土所發現后進行了制止。目前,該地基已拆除。
三十五、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伊犁哈薩克自治州鞏留縣吳某違法占地建設住房案。2020年9月,吳某違法占用鞏留縣鞏留鎮牧業隊耕地0.21畝建設住房及牲畜棚圈(地基)。同月,縣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大隊發現后進行了制止。目前,該地基已拆除,并復耕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