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全國保障房建設目標大幅提高到1000萬套,為督促地方政府完成這一艱巨任務,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近期將與各省級政府簽訂“軍令狀”,任務完成情況將納入對地方政府的考核。
“2011年年初適當時候,應該會在3月份之前,住建部要代表保障性安居工程協調小組與各地方簽訂目標任務責任書。”一位權威人士近日對《第一財經日報》透露。
建設保障房需要“軍令狀”
而在2010年5月,住建部就曾與各省級政府簽訂2010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標責任書,明確規定了各地各類保障房的當年建設規模。
住建部部長姜偉新當時表示,住房保障工作目標責任書的完成情況,將納入住建部、監察部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住房保障工作的考核和問責。
這種“軍令狀”產生的效果十分明顯,最新官方統計顯示,2010年全國各類保障性住房和棚戶區改造住房開工590萬套,基本建成370萬套;農村危房改造開工136萬戶,基本竣工108萬戶,均超過預期目標。
但今年保障房建設又將大幅邁步。“2011年各類保障房建設任務要達到1000萬套,農村危房改造是150萬戶,都比2010年有大幅度的增長,任務繁重,可以說是艱巨。各地要高度重視,早作謀劃,及時開工建設。”姜偉新近日在全國住房城鄉建設會議上說。
提高土地出讓金提取比例
由于保障房建設大多利潤微薄,習慣于在商品房市場賺得盆滿缽滿的開發商自然動力不足,而保障房用地一般采取劃撥形式,也讓地方政府難以獲取土地出讓收入,建設資金籌集又捉襟見肘。
如何落實錢的問題,成為保障房闊步前行中的最大難關。住建部已經透露,在保障房問題上,中央財政補助資金2011年要有大幅度增加,住建部正和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匯總研究中央補助資金問題,待協調之后就準備上報國務院。
此外,住建部要求,省級政府要比照中央的標準配套補助資金,各地區要學習借鑒有關地區的經驗,適當提高土地出讓收入提取比例,擴大保障房建設資金的籌措渠道。
官方數據顯示,2009年全國土地出讓收入接近1.6萬億元,而一些非官方研究機構已經測算2010年全國土地出讓收入會達到2萬億元。
此前,中央政府曾規定,地方要將土地出讓純收益的10%用于廉租房建設,但這一規定在某些地方執行并不到位。
去年審計署發布的審計報告顯示,北京、上海、重慶、成都等22個城市從土地出讓凈收益中提取廉租住房保障資金的比例未達到規定要求,2007年至2009年,這些城市共計少提取146.23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