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函〔2020〕98號
公安部:
你部關于申請設立“中國人民警察節”的請示收悉。同意自2021年起,將每年1月10日設立為“中國人民警察節”。具體工作由你部商有關部門組織實施。
國務院
2020年7月11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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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1月10日,“中國人民警察節”!
新華社北京7月21日電(記者 熊豐)記者從公安部獲悉,近日,經黨中央批準、國務院批復,自2021年起,將每年1月10日設立為“中國人民警察節”。這是在國家層面專門為人民警察隊伍設立的節日,是對人民警察隊伍為黨和人民利益英勇奮斗的充分肯定。
人民警察隊伍是一支有著光榮傳統和優良作風的隊伍,也是和平年代犧牲最多、奉獻最大的隊伍。新中國成立以來,全國僅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隊伍就有1.4萬余名民警英勇犧牲,10余萬名民警負傷,3700余名民警被評為烈士。在今年上半年疫情防控和維護安全穩定工作中,共有169名公安民警因公犧牲。
據了解,1986年1月10日,廣東省廣州市公安局率先建立我國第一個110報警服務臺。近年來,每年1月10日公安部及各地公安機關都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110宣傳日”活動,這一日期具有極高的社會知曉度和群眾認可度。將這一日期確立為“中國人民警察節”,體現了鮮明的政治性、廣泛的人民性和警察職業的標志性。
國務院批復要求,“中國人民警察節”由公安部商有關部門組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