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北京市住建委聯合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發改委、市財政局發布《關于開展危舊樓房改建試點工作的意見》,明確北京危舊樓房可通過翻建、改建或適當擴建方式進行改造。改建項目納入老舊小區綜合整治范圍,可獲得政府補助。
意見同時明確,改建意向摸底、改建方案征詢需經不低于總戶數三分之二的居民同意,改建協議內容需經不低于90%的居民同意;改建后,居民戶數比現狀不增加,不減少原居民房屋的居住面積;除政府補貼、產權單位出資等出資方式外,居民應分攤改建項目的部分改造成本。
據介紹,可拆除重建的危舊樓房包括經市、區房屋管理部門認定,建筑結構差、年久失修、基礎設施損壞缺失、存在重大安全隱患,以不成套公有住房為主的簡易住宅樓,和經房屋安全專業檢測單位鑒定沒有加固價值或加固方式嚴重影響居住安全及生活品質的危舊樓房兩類。
北京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介紹,對不可移動文物、歷史文化街區、重點地區范圍內涉及的不能原址改建的危舊樓房,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條件:改建協議內容需經不低于90%居民同意
北京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改建工作以各區政府為主導,各項審批權限全部下放區里辦理。區政府以棟為單位,確定試點項目,明確改建項目的實施主體,制定本區危舊樓房改建計劃,經上報審定后納入年度老舊小區綜合整治計劃,并動態調整。
實施主體包括哪些?意見提出,對于單獨產權單位的改建項目,產權單位可作為實施主體,也可委托有群眾工作經驗、信用等級高、組織實施能力強的企業作為實施主體。
對于產權單位為兩個(含)以上的改建項目,由區組織多方產權單位就實施主體、國有土地使用權等相關事宜簽署協議,按照協議約定確定實施主體。對于產權單位不明確的改建項目,由區依規確定實施主體。
相關負責人強調說,改建項目在確定實施主體、居民改建意愿摸底調查、改建設計方案和實施方案擬定、改建協議內容等時,都要充分征求居民意見。
其中,改建意向摸底、改建設計以及實施方案征詢需經不低于總戶數三分之二的居民同意,改建協議內容需經不低于90%的居民同意,項目方可推進。協議生效后,啟動居民周轉搬遷。未達到簽約比例的,改建項目自動終止。
規模:戶數比不增加,可適當增加建筑面積
意見同時明確了危舊樓房改建的供地方式、建設規模和建筑設計等要求。
供地方式上,改建項目參照經濟適用房項目辦理建設手續,原國有土地使用權需全部收回,以重新劃撥的方式供給項目實施主體,并辦理國有建設土地使用權首次登記。
意見提出,原則上居民戶數比現狀不增加,為改善居民生活條件,具備條件的可適當增加建筑規模。此外,改建項目應不減少原居民房屋的居住面積,簡易樓等非成套住宅按照成套住宅設計,可適當增加居民廚房、衛浴面積。
此外,可適當利用地下空間、騰退空間和閑置空間補建區域經營性和非經營性配套設施。其中,經營性配套設施用地通過協議出讓方式供應,增加的配套設施由區統籌安排使用,不得改變使用用途。
相關負責人強調,這并不意味著可以無限制增加建筑面積,總居民戶數不能增加,必須維持區域總量平衡。
采取異地安置或貨幣補償相關政策對原有住戶進行安置后,住宅還有剩余怎么處理?意見明確,剩余的成套住宅由區回購,可作為公租房或定向安置房使用。
資金:居民分攤改建項目的部分改造成本
改建資金從何而來?意見提出,由政府、產權單位、居民、社會機構等多主體籌集,可通過政府專項資金補助、產權單位出資、居民出資、公有住房出售歸集資金、經營性配套設施出租出售等多種方式解決。
北京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介紹,由于改建項目納入老舊小區綜合整治范圍,可按照老舊小區綜合整治市區財政支持政策以及基礎設施改造補助政策,獲得政府補助。需要注意的是,城六區、通州區區財政不高于市級補助單價的1.2倍,遠郊區區財政不高于市級補助單價。
同時,居民應分攤改建項目的部分改造成本。據介紹,改造成本具體數額及居民需分攤多少,也都會在前期征求居民意見的實施方案里進行明確。
其中,對承租公房的居民,有獲取改造后房屋產權意愿的,應負擔房屋改造的部分成本。具體來說,原面積部分,居民負擔成本不高于綜合改建成本中除政府和產權單位補助之外的不足部分;改建后新增面積部分,按照不低于綜合改建成本負擔,也可按照同地段、同品質普通商品住房價格70%左右負擔。
如果居民因經濟困難無力負擔,可以繼續承租改建后的房屋。原房屋面積部分,繼續按照公房租金標準收取租金;改建后新增面積部分,按照公租房租金標準收取租金。
對原住房為已購公房或商品房的居民,應負擔原住房面積部分的綜合改建成本中除政府和產權單位補助之外的不足部分,改建后房屋新增面積部分的成本按照不低于綜合改建成本負擔,也可按照同地段、同品質普通商品住房價格70%左右負擔。
安置:就地改建項目居民可原址回遷或外遷
項目改建完成后,住房產權如何確定?意見明確,改建完成后,實施主體可以申請國有建設土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首次登記,單套住房包括新增建設面積在內,房屋性質統一登記為“按照經濟適用房產權管理”。
其中,原住房已轉為商品房、已購公房的部分,在辦理不動產權登記時進行注記,上市轉讓時商品房部分無需繳納地價款,新增面積部分應繳納。公共服務配套房屋由政府投資,產權歸區政府所有,首次登記后實施主體應向區政府指定部門無償移交。
對住戶來說,列入就地改建的項目,居民可以選擇原址回遷或外遷。
據悉,居民自愿選擇原址回遷的,回遷房產權“按照經濟適用房產權管理”。外遷居民參照北京直管公房申請式退租政策執行,符合條件的,可以承租公租房或者購買共有產權住房。
對長期居住在項目范圍自建房內,有北京戶籍,本人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北京無正式住房的居民,可優先配租公租房或購買共有產權房,解決家庭住房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