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1日福建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
一、免去周瑞春的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二、免去黃從珍的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庭長、審判員職務。
三、免去林毅的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四、任命王寶琴(女)為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長。
五、任命邱寶建為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免去其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職務。
六、任命熊焰為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免去其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職務。
七、任命臧建山為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免去其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職務。
八、任命陳國雄為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免去其民事審判第四庭副庭長職務。
九、任命陳蔚為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四庭副庭長,免去其審判監督庭副庭長職務。
十、任命李暉(女)為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生態環境審判庭副庭長。
十一、任命范寧宇為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執行庭副庭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