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4日北京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
免去楊逸錚的北京市監察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免去何通勝的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免去周曉燕的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