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7日從文化和旅游部獲悉,為促進國家級旅游度假區提質擴容升級,加強優質度假休閑旅游產品供給,文化和旅游部近日印發《關于開展國家級旅游度假區申報工作的通知》,啟動新一批國家級旅游度假區認定工作。
據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相關負責人介紹,國家級旅游度假區的建設和發展對于優化旅游產品結構、引導全國度假休閑旅游發展、促進旅游業的轉型升級具有重要意義。各省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應把好初審推薦關,擇優確定國家級旅游度假區的推薦申報名單。
根據通知要求,參與申報的度假區應具備以下條件:符合國家標準《旅游度假區等級劃分》及相關細則要求;度假設施相對集聚,經營狀況良好;旅游公共信息服務體系健全;游客綜合滿意度較高;在全國具有較高的知名度和品牌影響力;土地使用符合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主要經營主體近3年無嚴重違法違規等行為記錄;近3年未發生重大旅游安全責任事故;認定為省級旅游度假區1年以上。
據悉,此次認定工作將按照“材料審核—基礎評價—現場檢查—審議—公示—公告”的程序組織認定,其中現場檢查以暗訪形式進行。
文化和旅游部統計數據顯示,我國目前有30家國家級度假區、453家省級度假區。文化和旅游部于去年12月出臺了《國家級旅游度假區管理辦法》,對國家級旅游度假區建立有進有出的動態管理機制,原則上每3年進行1次全面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