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財政部近日聯合下發關于在文化領域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的指導意見,明確提出鼓勵社會需求穩定、具有可經營性、能夠實現按效付費、公共屬性較強的文化項目采用PPP模式。
文化和旅游部產業發展司負責人表示,在文化領域推廣PPP模式有助于推動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以高質量的文化供給增強人民群眾的文化獲得感幸福感;讓社會資本“敢投”“愿投”“能投”,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和發展潛力;有助于形成多元化、可持續的投入機制,彌補文化建設中政府投入的不足;有利于提高文化產品和服務的供給質量和效率,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
指導意見從規范項目運作、突出運營核心、優化回報機制、加強全生命周期監管、強化信息公開等方面,對規范項目實施提出要求。
指導意見提出,鼓勵各地政府性融資擔保和再擔保機構為參與文化PPP項目的小微企業提供增信服務。利用好部行合作機制,引導金融機構針對文化PPP項目的金融需求特征,加強融資服務。充分發揮中國政企合作投資基金的引導、規范、增信作用,加快設立文化PPP投資基金;鼓勵地方政府類引導基金規范參與文化PPP項目,帶動更多金融機構加大對文化PPP項目的融資支持。鼓勵符合條件的文化PPP項目靈活運用債券和資產證券化等融資方式,拓寬融資渠道,盤活存量資產,探索建立多元化、規范化和市場化的資產流轉和退出渠道。引導各地文化金融服務中心積極支持文化PPP項目。
這位負責人強調,推進文化PPP項目要堅持規范運作,守住底線。要注重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不搞一哄而上。各地政府要認真評估本地財政承受能力和項目的經濟社會效益,嚴格入庫審核把關,堅決避免違規負債、保底承諾、回購安排等情形。各類社會資本要嚴格遵守國家對PPP的有關要求,充分做好項目的可行性論證,設計出良好的運作模式,提高項目可持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