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財政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印發《關于切實落實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加快預算執行進度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再次強調公共預算、公積金增值部分以及土地出讓收入的10%均將作為保障性住房的建設資金。業內人士分析指出,盡管今年以來財政部已多次發文指導保障性住房建設資金安排,但從政策的效果來看,目前政府安排僅能解決不到一半的保障性住房資金需求。
土地出讓金和公積金是重要來源
在資金來源方面,公積金和土地出讓收益將成為保障性住房建設資金的兩大重要來源。根據 《通知》要求,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將按規定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各地將計提貸款風險準備金和管理費用后的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上繳本級財政部門,專項用于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土地出讓收益也將按規定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當年實際繳入國庫的招標、拍賣、掛牌和協議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取得的土地出讓收入,扣除相關規定項目后,嚴格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安排資金。
保障房建設資金缺口較大
土地出讓金和公積金增值收益部分相加,大約可以籌措到保障性住房所需資金的20%至25%。業內人士表示,2010年,全國土地出讓收入約為2.7萬億元,以10%的最低比例計算,約有2700億元土地出讓金可以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設,加上公積金增值收益也僅有3000億元,即使再算上財政投入,基本落實的保障性住房資金不到5000億元,這對于全年1.4萬億元保障房資金需求來說,顯然還遠遠不夠。
保障性住房建設的大量剩余資金缺口,目前正在開拓更多的金融渠道,如保險資金、社保資金和銀行貸款等,但是這些領域的資金進入保障性住房建設還處于嘗試階段,今年來自社保和保險的投資資金預計100多億元。業內人士透露,目前還有一些企業聯合推出了保障性住房債券產品,相關銀行也推出了總額高達千億元的保障性住房貸款計劃,通過政府安排、民間籌措和銀行貸款等多渠道組合,希望能改善保障性住房資金缺口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