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個稅起征點還是3000元?——立法要兼顧“民主”與“科學”
新華網北京6月27日電(記者崔清新、霍小光、何雨欣)備受社會關注的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27日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再次審議。關于工薪所得減除費用標準,即起征點,再審稿維持了初審稿的意見,仍擬從現行2000元提高至3000元,并未采納此前呼聲很高的進一步提高起征點的意見。
認真分析對這次個稅法修改的意見發現,多數人關注起征點,主要是希望更多地減輕低收入者的負擔、加大對高收入人群的征稅力度,通過調節收入分配最終體現社會公平。但一味提高起征點不能達到這一目的。
根據一些專家和社會公眾的意見,這次個稅法草案二審稿有一處重要調整,即將個稅稅率第一級由一審稿規定的5%降到了3%。小小兩個百分點,將使工薪所得納稅人中70%較低收入人群在起征點提高到3000元的基礎上,享受到更多的減稅優惠。
這是對民意有效的回應。沒有進一步提高起征點,不意味著不尊重、不采納民意,而是在聽取公眾意見、堅持民主立法前提下科學論證的結果。立法過程中,兼顧“民主”與“科學”,才能體現民意。
近幾年,隨著國民收入的增加和物價水平的提高,為減輕中低收入人群的負擔,今年4月,國務院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了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擬將起征點由現行的2000元提高到3000元,這本身就是尊重民意的體現。
此后,中國人大網就個稅法修正案草案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一個多月時間里共收到23萬多條意見,創近幾年國家立法公開征求意見數量之最,百姓表現出前所未有的關注和參與熱情。隨后,全國人大常委會向公眾如實公布了這些意見的內容。在此期間,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財政經濟委員會和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聯合召開座談會,分別聽取11位專家和16位社會公眾代表對草案的意見。社會各界通過多種途徑參與立法,充分表達自己意見,這也體現出民主立法的精神。
在充分聽取民意的前提下,個稅法修改還堅持了科學立法。經有關部門和專家測算,起征點從現行2000元提高至3000元后,我國工薪所得納稅人占全部工薪收入人群比重將由28%下降到12%左右。如果繼續提高起征點,納稅人范圍會進一步減少,致使個稅將基本不能發揮調節收入分配的作用。甚至單純提高起征點對縮小貧富差距會起到反向調節作用,即收入越高的群體獲得的減稅越多,低收入群體收益相對較少。另外,減少納稅面也不利于公民納稅意識的培育。
我們還要看到,我國稅制改革的大方向,是要加大包括個人所得稅在內的直接稅占整個稅收收入的比重,降低像營業稅這樣的間接稅的比重,來達到激勵經濟主體、更直接地體現社會公平的目的。僅僅提高起征點,與國家稅制改革總體目標不一致。
因此,適當提高個稅起征點,輔以降低稅率,這樣調整既兼顧了不減少納稅人范圍、培養納稅意識,又體現出“高收入者多納稅,中等收入者少納稅,低收入者不納稅”原則,既滿足了民意關于減稅的呼聲,又充分發揮了合理調節的作用,達到這次個稅法修改的目的,是一次“科學立法”和“民主立法”有機統一的具體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