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9-12-02 10:13:06
來源:東方網 作者:楊玉龍
唐山市路北區韓城鎮宋禾麻莊一村、宋禾麻莊二村、小張劉村是三個相鄰的村落,一條街巷貫通。這里區別于普通農村狀態的是,一排排普通的民房旁邊,本應是大片耕地,但是,這三個村子中用來種田的耕地面積卻很少,耕地被一座座別墅占用著。200多棟別墅,且大部分都無人居住,甚至尚未裝修。(11月30日《澎湃新聞網》)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條明確規定:非農業建設必須節約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礦、取土等。禁止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和挖塘養魚。可見,上述的200多棟別墅難逃違法建筑之嫌。
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56條規定:在鄉村莊規劃區內未依法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而今年的中央一號文件更明確,嚴禁利用農村宅基地建設別墅大院和私人會館,
耕地上能夠建起大別墅,且有2百多棟別墅,很顯然不光是交易雙方的不懂法,相關職能部門對此熟視無睹,也必然起到了推波助瀾作用。據當地村民介紹,這些別墅從2012年就開始建了,有村民所建,也不乏外來的人,大部分的耕地是從村民手里買的。更令人吊詭的是,這些別墅中,167戶沒手續,唐山市下發處罰決定,三個多月仍未執行。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條規定:未經批準或者采取欺騙手段騙取批準,非法占用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也就意味著,如果當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及早發現在耕地上建別墅的苗頭,并及時依法制止,如此“別墅群”也就不會存在,更能夠消弭耕地不法交易。
同樣,如果當地村委會以及鄉鎮政府能夠真正做到“守土有責”,而不是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同樣也不會縱容違法建筑的存在。誠如有的村民表示,“祖輩都是種地的,沒地了,感覺不踏實。”試想,如果“根基”都不在了,鄉村振興又從何談起?當地鄉鎮干部理應清醒認識到耕地上建起大別墅問題的嚴重性。
2019年8月,唐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1、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2、限期15日內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此外,有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還附加有罰款條款。緣何沒有落實到位?恐怕與相關部門沒有“動真格”有很大關系。期待執法力度再大些,讓不法行為早日的到應有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