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9-11-18 12:42:45
來源:光明網-時評頻道 作者:馬滌明
據11月14日《北京青年報》報道,云南昆明的高女士遇到鬧心事,她2017年在龍湖半山樓盤內部認購了一套位于33層的房屋,但發現近期封頂的樓房只有31層。她為這套不存在的“空氣房”維權至今,房款和房屋都無著落。目前,這個樓盤共有190余套違規預售房產生糾紛。
一個樓盤只有31層,消費者卻買到了“33層”的房子,這比傳說中的“空中樓閣”更玄乎,空中樓閣畢竟還有個影子、“意表出云霞”,而“33層樓房”則全是空氣,玄幻小說也不敢這么寫。
媒體介入后,昆明市住建局已將涉事樓盤780套房源全部鎖定,停止網簽備案,并要求企業妥善處理196戶涉及的問題。開發商制定提交了初步處置方案:“空氣房”業主可更換同戶型房源,也可選擇退款。處理方式還算合理,然而,這種“空氣房”當初為何能賣到消費者手中?商品房違規預收甚至欺詐式售房是如何逃避監管的?消費者買房為何不查“五證齊全”?這些問題都值得反思。
報道說,盡管國家三令五申禁止未取得預售許可證提前賣房,但未批先售行為屢禁不絕,消費者維權困難,深陷錢房兩空的境地。而這個問題,靠開發商自律顯然不現實,一是消費者應謹慎,對“五證”不全的樓盤要多畫些問號;二是行政監管應多些主動作為,如專家所言,監管部門要走進市場,深入問題最突出、消費者利益受侵害最嚴重的一些領域,精準監管和執法。
雖說行政監管不是萬能的,但嚴格執法應該形成常態。如果無法做到事前全覆蓋性防控,事中、事后以嚴厲處罰治理違規售房問題,讓欺詐售房無利可圖并付出代價,無良開發商很難長記性。
當然,如果違規銷售行為的操作比較“暗箱”,監管上也難免會出現力有不逮之困。住建部門表示,內部認購通常發生在資金運轉困難或爛尾重組的樓盤,在執法中如果處罰過重、罰款過多,容易導致企業資金鏈再次斷裂,更加損害購房者的權益。所謂“內部認購”,多是熟人推薦,開發商不做廣告,更不會去備案,實際上幾乎完全脫離于行政監管之外。而正因為一些消費者對違規售房不設防而輕易入套,才讓無良開發商的欺詐屢屢得手。
面對買房人受騙的情況,當然要譴責開發商,督促相關部門及時注意監管不力問題,但事實上,對欺詐售房騙局最有破解力的還是消費者自身。現在,合法合規、經過行政審批程序的預售樓盤,相關部門官網上都能查得到;而網上查不到,開發商也拿不出預售許可證的樓盤,風險極大,消費者預購這種樓盤往往是等于自探陷阱。
這種建樓31層卻能賣出33層“空氣房”的事件,通常只有在政府官網信息、開發商必備的相關手續以及某些基本常識均被忽略的情況下,才可能成為現實。其中的教訓,消費者亦應深刻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