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內資、外資企業,只要在中國注冊,都將一視同仁、同等對待。我們歡迎各國企業擴大對華經貿投資合作,更好實現互利共贏。”在23日國新辦舉行的政策例行吹風會上,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寧吉喆說。
當日,我國發布首部針對營商環境優化的行政法規《優化營商環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條例》將著力解決哪些問題?在華企業將迎來哪些利好?
把優化營商環境納入法治化軌道
近年來,我國營商環境明顯改善。
審批材料一減再減,準入門檻不斷降低。例如,正進一步縮減2019年版全國和自貿試驗區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將在服務業、制造業、采礦業等領域共推出11項開放措施。企業開辦、用水用電報裝、不動產登記等事項的辦理時間已壓縮50%以上。
減稅降費增加活力,減負力度不斷加大。今年又分兩批印發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政策文件,超額完成全國一般工商業電價平均降低10%的任務。同時,國際社會普遍關注的知識產權保護上,我國取得長足進步。比如,從執法角度看,今年上半年,全國地方人民法院審結知識產權民事一審案件15萬多件,同比上升了80%,審結侵犯知識產權罪一審案件2000多件,同比上升了約23%。
“但是,我們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國營商環境還存在很多突出的短板和問題。”司法部立法二局副局長張要波說,非常重要的一點,就是強化法治保障,把優化營商環境進一步納入到法治化的軌道。
禁止執法“一刀切”
張要波說,《條例》的立法切入點重點針對的是我國營商環境的突出短板和市場主體反映強烈的痛點難點堵點問題,從完善體制機制的層面作出相應規定,避免面面俱到。
例如,“執法‘一刀切’是企業反映強烈的痛點問題。”寧吉喆說,目前有的地方監管平時不聞不問、執法不力,等到了清理整頓、專項整治、督查督導、年終考核的時候,臨時抱佛腳,采取一些敷衍應付、簡單粗暴的處理措施,不給需要達標整改的企業留出合理的時間,甚至要求企業普遍停工、停產等,這就給企業主體造成損失。對此,《條例》專設一條,除特定情況外,不得要求市場主體普遍停產、停業,有利于以法治化的手段來糾正上述問題。
此外,作為優化營商環境的基礎性行政法規,《條例》重在確立基本制度規范,明確方向性要求,以概括性、統領性規定為主,不規定流程性內容,不創設具體行業、領域的管理制度。同時,為各地區各部門探索創新優化營商環境的具體措施留出了充分空間。
年底前實現高價值專利審查周期壓至17.5個月
《條例》把關于全面構建開放型經濟體系的要求轉化為法規制度,明確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為擴大外資市場準入、更好發展更高層次的開放型經濟提供法治保障。
明確優化營商環境應當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原則,公平對待內外資企業等各類市場主體,積極促進外商投資。尤其是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對內外資企業一視同仁、同等保護,完善商業秘密保護,絕不允許強制技術轉讓,發現一起將依法查處一起。
明確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依法促進各類生產要素自由流動,保障各類市場主體公平參與市場競爭。明確市場主體應當在國際經貿活動中遵守國際通行規則。“這些制度設計,更加重視對外商投資合法權益的保護。”寧吉喆說。
針對知識產權保護問題,配合《條例》的實施,一系列政策組合拳也將出臺:
加快制定完善專利、商標、版權侵權假冒判斷、檢驗鑒定等相關標準;強化整治,深化打擊侵犯知識產權違法行為的專項行動,重罰嚴懲各類侵權違法行為。
從“嚴”保護,加快修訂專利法、著作權法,推進商標法新一輪全面修改和專利法實施細則、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修訂,建立健全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推動知識產權“嚴保護”。
優化服務,加快專利審查、商標注冊智能化系統建設,年底前實現將高價值專利審查周期壓至17.5個月、商標注冊平均審查周期壓至5個月以內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