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一步加強和完善黨和政府主導的維護群眾權益機制,形成科學有效的利益協調機制、訴求表達機制、矛盾調處機制、權益保障機制,統籌協調各方面利益關系,加強社會矛盾源頭治理,妥善處理人民內部矛盾,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
新京報:在研究維權與社會心態方面,你使用了“氣”這個詞,為什么?
應星:從九十年代開始,“維權抗爭”的概念開始盛行。顧名思義,這種抗爭的發生是因為權利受到了侵犯,利益受到了侵害。但是,大家都強調維權抗爭,就容易在權利侵害與抗爭之間、在利益算計與抗爭之間建立起直線的關系。我覺得這種解釋是有問題的。
有時候,農民可能會為50塊錢上訪,但是他卻為上訪花了1000塊錢,甚至他一生的命運都被改變了。如果純粹從直接的利益算計來說,這種行為選擇很難講得通。很多時候農民上訪,并非直接按照利益的指引。在相當多的情形中,與被壓抑的情緒、被傷害的情感、被侮辱的人格有關。
西方學術界在80年代后重新強調情感、情緒在抗爭中的作用,對我構成一個啟發。但是這只是啟發,西方的理論是不能直接搬用的。不說抗爭的基本背景在中西方間存在巨大的差別,即使是所謂情感,在不同文化中的表現形態也非常不同。這就使我注意到“氣”這個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