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委究竟有多少項職權?縣委常委班子成員們究竟各有哪些權力?一項權力在實際操作中如何運行?哪些環節容易出廉政問題?這些原本看上去有些神秘的內容,對于惠州市惠東縣的各級黨員干部和社會公眾來說,都將成為可以清晰知道的信息。昨日下午,作為省地方黨組織黨務公開聯系點和縣委權力公開透明運行試點、惠州市黨務公開工作先行示范點,惠東縣在黨務公開工作上再邁出新步伐,正式公布縣委職權目錄、常委權力清單、權力運行流程圖和廉政風險點等有關內容。
筆者從昨天下午公布的這份“權力清單”上看到,惠東縣委依法依規梳理出了縣委51項職權和11名縣委常委職權,編制了縣委、縣委常委職權目錄和74份權力運行流程圖。職權目錄還明確規定了各項職權的實施依據、職權主體、責任人、承辦部門、公開范圍和公開時間等內容。
根據這份清單,縣委書記擁有包括主持縣委全面工作在內的12項職權,縣委副書記(縣長)擁有11項職權;縣委副書記等8位縣委常委分別擁有10項職權;縣委常委(公安局長)擁有8項職權。74份權力運行流程圖則詳細規定了每項職權應該如何運行,例如制定初步方案、征求意見、開會討論、形成決議、落實決議等程序。據介紹,“權力清單”的公開范圍包括黨內、社會、黨內或社會等三種途徑,黨內公開主要采取文件、會議作為載體;社會公開可采取布告、會議、公開欄、網絡、新聞媒體等載體。公開時間包括定期、隨時和長期等方式。
惠東縣黨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縣委書記黃樹正對筆者表示,希望梳理出來的權力清單,要清晰完整,要便于公開,經得起檢驗。整個編制過程中歷經多次討論、征求意見與修改。其中縣委書記的職權歷經五易其稿的刪減合并,最終從初稿的27項精簡為12項。惠東縣委常委、紀委書記魏蔚在接受本報記者專訪時表示“權力清單”等內容的編制既要嚴謹,也要創新。除了主要依據《中國共產黨黨章》、《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外,還結合了惠東縣的實際情況。
“權力清單”對外公布后,是否會給縣委常委們的工作帶來變化呢?黃樹正認為將縣委書記職權梳理出來后,將更加清晰,自己行使職權時,可對照是否出現偏差,有利于自我監督。
“權力清單”公布后面臨的一個現實問題就是,如果實際情況發生變化,如縣委班子換屆等,是否會導致清單內容發生較大變化?魏蔚表示,編制過程中已經考慮并重視這一問題,為了更加規范管理,形成長效機制,惠東縣制定了《縣委、縣委常委職權目錄及職權運行流程圖編制管理辦法》,以后對職權目錄、運行流程圖的編制、調整、報批、審批等程序均依據這一管理辦法。
惠東還公布了縣委權力運行中的76個廉政風險點,并且根據其風險程度劃分為三個級別,每個風險點還分別制定出相應的防控措施,明確了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據了解,廉政風險點的確立非常慎重。惠東縣專門成立調研組,圍繞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深入調研,并召開多場座談會,反復征求意見。魏蔚介紹了一個創新之處,惠東的廉政風險點將實行動態管理,確定出來并且實施一定時間后,將進行調查和評估,如果該風險點的內容規范了,風險點自然就會發生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