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適民的案例再一次表明,破法無不始于破紀,做一名嚴守底線的守紀人是做好執法者的前提。”近日,湖南省沅江市紀委副書記、監委副主任劉名貴在該市交通局舉辦的黨風廉政建設暨行政執法培訓班上解讀《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時,以案明紀。
經查,陳適民在擔任沅江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局長期間,多次向管理服務對象借用大額資金,以借用之名挪用公款,并長期未還,幻想“借雞生蛋”圓發財夢,結果卻“雞飛蛋打”一場空,最終受到開除黨籍、政務撤職處分。
巡察讓他現原形
“今天,我是來投案的,我辜負了組織的栽培與信任,現在來認錯悔罪……”2017年11月8日下午,沅江市紀委辦案人員接待了前來投案的時任沅江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以下簡稱“城管局”)局長陳適民。
“陳適民的投案,既在意料之外,也在情理之中。不過他能這么快投案,還是巡察這張網織得密、織得牢、織得緊。”沅江市紀委監委辦案人員介紹。
2017年10月31日,沅江市委第一巡察組在市城管局召開巡察工作動員會,對該局開展為期1個月的巡察工作。會上,時任城管局局長陳適民冠冕堂皇地表態:自己將堅持領導帶頭、嚴守工作紀律,全面緊扣“六項紀律”,緊盯“三大問題”,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
“巡察組進駐我們單位后,我內心特別害怕,覺得自己的事情肯定要敗露了。那些天,晚上睡不著覺,人走在路上都是飄的。”眾人面前的信誓旦旦不能掩蓋其內心的慌亂,陳適民交代,正是巡察大網掀起了他內心的驚濤駭浪,痛定思痛,他決定主動向組織交代問題。
陳適民出身農村,母親是一名鄉村教師,對他的要求一向嚴格。從參加工作成為一名老師到擔任市直單位的一把手,陳適民憑借著自身的刻苦努力和嚴格要求,成了同事心中羨慕的“新星”和母親眼中優秀的兒子。
不承想,當上一把手后,陳適民卻逐漸被物欲所影響、異化,放松了腦中緊繃的紀律弦,放縱了內心深處掩藏的欲望。
2012年,時任沅江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的陳適民投資20萬元入股,和表妹等人合伙開了一間茶餐廳。一開始,茶餐廳有朋友們的關照,生意還不錯。可后來,茶餐廳生意越來越冷淡,結果不得不虧本轉讓,陳適民也因此虧了十幾萬元。虧了錢的陳適民不但不顧忌自己經商入股的行為已經“踩了紅線”,反而一心想把這些虧了的錢再賺回來。
借完老板“借”公款
2013年,年近50歲的陳適民認識了一名“80后”女子盛某,兩人很快打得火熱。盛某把自己偽裝成一個在廣東省珠海市香洲區做生意的女強人,每天向陳適民介紹自己的生意如何賺錢,陳適民便信以為真,為了發財賺大錢,他開始以投資為由,瘋狂向他人借錢支持盛某擴大經營。
“你的借錢對象有哪些人?”沅江市紀委辦案人員問。
“一開始是找身邊的朋友、兄弟借錢周轉,5萬、10萬,因為我是局長,大家還是比較信任我,但慢慢還不上了,借錢就越來越難了。”就在陳適民債務纏身、坐立難安時,2016年1月,他調任市城管局任黨組書記、局長,借錢到“黔驢技窮”的他開始打起管理服務對象的主意。
當時城管局下轄9個二級機構,每年都有一些小項目,比如背街小巷改造,這些工程需要發包,雖然總金額達上千萬元,但是要分成四五十個小項目,每個項目金額不到100萬元。按規定,很多小項目不需要走招投標程序,可以從報名的單位中指定施工公司承接。
“你們單位的項目發包都是嚴格按照程序嗎?”辦案人員追問。
“有些有,有些沒有……”陳適民坦承,自己正是在這個項目發包權中發現了“借錢”的新渠道。
“因為這些人在城管局承接工程,我給了一定的關照,他們認為背街小巷改造等工程年年有,希望我繼續關照,我找他們借錢時,也再三聲明只是周轉一下,所以他們基本上都不會拒絕。”陳適民非常清楚別人對自己有所求,一時間,很多承包商主動向陳適民靠近,尋找合作機會。
2016年8月,沅江市建筑承包商陳某找到陳適民,想在沅江市承包一些背街小巷改造項目。接觸后不久,陳適民便提出要借錢,雖然當時陳某手頭資金并不多,但還是湊了20萬元通過銀行轉賬給了陳適民。雙方打了借條,但既沒有約定還款時間也沒有約定利息。不久,陳某如愿承接了3個背街小巷改造項目,總價共計90余萬元。
沅江市紀委負責查辦此案的干部介紹,像陳某這樣通過借錢給陳適民送好處而獲得項目的承包商不在少數。陳適民借了錢后,經常直接對某些承包商給予關照,或明示或暗示地要求分管單位工程項目分配的負責人照顧一些他指定的承包商。
“在違反有關規定、紀律甚至法律的過程中,我一直沒有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以為只是正常借錢,而且我堅信自己有償還能力,不是大事,甚至‘借’了公款都沒有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陳適民在交代過程中一度崩潰大哭。
2016年2月,陳適民擔任市城管局局長不久,便以自己資金困難為由,多次向下屬單位污水處理廠廠長劉某(已另案處理)提出要從污水處理廠“借”款30萬元。劉某起初不同意,但礙于陳適民一把手的面子,2016年3月,劉某以預支采購備用金的名義將30萬元公款“借”給了陳適民。陳適民“借款”后卻一再以各種理由推托不還,至案發前仍未歸還公款。
“借”到最后一場空
“陳局長,我最近手頭很緊,那筆借款您看什么時候能夠還我?”
“電話打了很多次,辦公室也去找了,大部分欠款就是不還,我干脆去法院起訴他了,想不到他竟是一個賴皮局長。”
不少承包商發現自己借給陳局長的錢很難要回來,如陳某借給陳適民的20萬元,雖多次催促,但直到案發時仍分文未還。
“承包商石某從2016年6月陸續借給我40萬元,還有20萬元未歸還。承包商葉某從2016年2月陸續借給我65萬元,還有45萬元未歸還……他們都承接了城管局的一些項目。”陳適民如實交代了自己每一筆借款和欠款的記錄。
“這幾年,你以‘投資經營魚碼頭項目’‘珠海那邊的工廠設備要進行檢修,需要資金周轉’等借口,向承包商一共借款多少?”圍繞資金流去向,辦案組一方面加大訊問力度,一方面加強外圍取證。
“根據我自己的記錄,借款有600多萬元,其中大小承包商等職務聯系對象借來的超過200萬元。借來的錢,我大部分轉賬給了盛某進行投資,還有一部分還給了那些催賬催得急的。”陳適民交代。
在收到陳適民轉來的“借款”后,盛某卻拿著他的錢過著揮霍無度的日子,并沒有投資做生意,陳適民的債務也就像滾雪球般越滾越大,最終數額遠超其償還能力。2017年11月,如“驚弓之鳥”的陳適民主動到沅江市紀委投案,一場局長變“老賴”的鬧劇終于劃上了句號。
2018年5月,陳適民因挪用公款罪被沅江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考慮其主動自首、積極配合調查等情況,被沅江市人民法院判處有罪免刑,被挪用的公款30萬元返還沅江市污水處理廠。
“世上沒有無緣無故的示好,陳適民向承包商借來了大額資金,同時也是將自己手中的公權力借給了別人,其行為本質是公權的異化和濫用,損害的是人民的利益、政府的公信力和黨員干部的形象。”沅江市紀委監委第一紀檢監察室主任歐陽建說。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第九十條 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的錢款、住房、車輛等,影響公正執行公務,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通過民間借貸等金融活動獲取大額回報,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