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非從業居民“老有所養”有了制度保障
時間:2011-06-14 13:59:41
來源:新華網
《國務院關于開展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今天發布,這意味著城鎮非從業居民“老有所養”有了制度保障。
之前,我國城鎮職工有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到2010年底參保職工已達2.57億,農民有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到2010年底參保人數達1.43億,而城鎮非從業居民的養老卻一直是空白。
此次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試點后,標志著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全覆蓋,對于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養老保險,意義重大。
明年基本覆蓋
居民自愿參保
《意見》明確,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與家庭養老、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等其他社會保障政策相配套,2011年7月1日啟動試點工作,實施范圍與新農保試點基本一致,2012年基本實現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全覆蓋。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不符合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條件的城鎮非從業居民,可以在戶籍地自愿參加城鎮居民養老保險。
有條件的地方,城鎮居民養老保險應與新農保合并實施。其他地方則應積極創造條件將兩項制度合并實施。與此同時,有關部門還將制定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與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等其他養老保險制度的銜接辦法。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工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不得從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基金中開支。
《意見》指出,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試點的基本原則是“?;尽V覆蓋、有彈性、可持續”。一是從城鎮居民的實際情況出發,低水平起步,籌資標準和待遇標準要與經濟發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適應。二是個人(家庭)和政府合理分擔責任,權利與義務相對應。三是政府主導和居民自愿相結合,引導城鎮居民普遍參保。四是中央確定基本原則和主要政策,地方制定具體辦法,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實行屬地管理。
《意見》也強調,要繼續弘揚中華民族敬老、養老的美德,引導子女依法履行贍養老人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