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獲悉,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錫林郭勒盟分院原黨組書記、檢察長田忠寶日前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經查,田忠寶理想信念喪失,毫無政治意識,背離黨的宗旨,貪圖享樂,心無敬畏,黨的紀律項項違反,落實中央掃黑除惡工作不認真,對抗組織審查;違規接受私營企業主宴請和旅游活動,公款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借用被管理對象和下屬車輛;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在干部選拔任用過程中收受他人財物,違規為親屬安排工作;違規收受禮金、禮品,縱容、默許親屬利用其職務上的影響承攬工程謀利,搞權色交易;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違規干預、插手執紀執法活動,不正確履行職責,違規決策引發群眾上訪;長期與下屬打麻將賭博;漠視法律,將公權力作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權和職務影響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
田忠寶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職務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依據有關規定,經內蒙古自治區紀委常委會、監委委員會會議審議并報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批準,決定給予田忠寶開除黨籍處分;由自治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