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的農民工希望進城定居后能保留承包地,67%的農民工希望能保留宅基地。”由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最近完成的一項課題研究得出如上結論。該課題報告認為,在城鎮化過程中,不能把“雙放棄”(放棄承包地和宅基地)作為農民進城落戶的先決條件,更不能強制性要求他們退地。(新華網6月13日)
這個調查結論是實事求是的,而且具有相當的普適性。大部分農民進城定居都不愿放棄承包地和宅基地,如果把“雙放棄”作為農民進城的先決條件,那他們中的大多數寧可放棄進城。這確實是我們的各級政府在推進城市化過程中需要密切注意的。在江蘇,絕大多數農民工都抱有類似心態,在“交出土地”與“領取那點社保”之間患得患失。而在農村地區,農民進入城鎮落戶的意愿也在減弱,據今年的統計,“不愿意落戶”的比例占到了59.6%。
農民進城定居,不只是一個戶口問題。在一定范圍內取消城鄉戶口的界限,公安局戶籍科開幾個夜工加班就可以做到。但如果農民的戶口變成了市民,卻不能和市民一樣享受同樣的權利,這個戶口就毫無意義,甚至還有政府忽悠農民之嫌。在戶口變化的同時,更應落實附著在戶口上的各種市民權利,做到“城鄉居民平等享受各項基本公共服務和參與社會管理的權利”,就是“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讓他們感到確實和過去大不一樣,真正像個城市居民的樣子。正因為如此,有人提出應該給進城定居的農民穿上“五件新衣服”,即城里的工作、住宅、社保、低保和養老保險,而不是讓他們“光腳進城”。
不過,也有人提出還要讓進程農民同時脫掉“三件舊衣服”,即農村的承包田、宅基地和承包林。這樣一來,農民就不愿意了。“新衣服”必須穿,“舊衣服”卻不能脫,這倒不是農民的小農意識,而是因為,一方面,農民對于進城心存疑慮,他們還有后顧之憂,特別是進城之初,他們還要走走看看,萬一在城里待不住,失掉了工作或住宅不穩定了,還可以回鄉下繼續種田。承包田和宅基地還在,這才能安心進城。
另一方面,城里的生活成本也讓農民感到恐懼,高房價尤其讓農民無法承受。蘇北、蘇中地區一些農民覺得,遷居后無醫療保障或保障不足,無法在城里生存,就是搬到城鎮居住,新房子也會把全家的積蓄掏得干干凈凈,甚至還要負債。在此情況下,如果取消農民的承包地和宅基地,農民就更不愿進城了——除非政府強迫。
有人以為,農民進城,既享受市民待遇,又保留承包地、宅基地,既是市民又是“地主”,農民老大哥“這次賺大發了”。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等,其實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賦予農民的一種權利,這跟城市居民手里持有的股票一樣,同屬個人的物權,是他們應該享有的。一直以來,農民在二元結構中失去了諸多利益,做出了巨大貢獻,現在的政策設計就是保障最弱勢的農民的利益,可以看做對農民的補償。目前,成都就是讓農民帶著土地進城。
因此,在謀劃城鄉統籌發展、推進城市化的進程中,就是要讓農民既是市民,又是“地主”;既穿上“五件新衣服”,又不脫去“三件舊衣服”。同時要尊重農民的自由選擇權,對于強迫農民交出承包地、宅基地而進城的“坑農”做法,農民有權抵制,上級也應明令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