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年起,我國將對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海域、無居民海島以及探明儲量的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和所有自然生態空間統一進行確權登記。
自然資源部22日公布《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暫行辦法》,明確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堅持資源公有、物權法定和統一確權登記的原則,推動建立歸屬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監管有效的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實現山水林田湖草整體保護、系統修復、綜合治理。
由自然資源部、財政部、生態環境部、水利部、國家林業和草原局依法制訂的這一辦法強調,要清晰界定全部國土空間各類自然資源資產的所有權主體,劃清全民所有和集體所有之間的邊界,劃清全民所有、不同層級政府行使所有權的邊界,劃清不同集體所有者的邊界,劃清不同類型自然資源之間的邊界。
辦法規定,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以不動產登記為基礎,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的規定辦理登記的不動產權利,不再重復登記。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經費應納入各級政府預算,不得向當事人收取登記費等相關費用。
辦法要求,在國家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上,拓展開發全國統一的自然資源登記信息系統,實現自然資源確權登記信息的統一管理,確保國家、省、市、縣四級自然資源確權登記信息實時共享。自然資源確權登記信息與水利、林草、生態環境、財稅等相關部門管理信息也要互通共享,服務自然資源資產監管和保護。
自然資源部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局負責人表示,按同步印發的《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方案》,從2019年起,利用5年時間基本完成全國重點區域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在此基礎上補充完善,逐步實現全國全覆蓋。自然資源確權登記的法治化,將推動建立歸屬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監管有效的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有利于實現山水林田湖草整體保護、系統修復、綜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