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中共湖南省第十一屆委員會第八次全體會議在長沙召開。全會審議通過《關于追認給予方先知開除黨籍處分的決定》《關于追認給予方南玲同志留黨察看一年處分的決定》。
新京報記者注意到,這是官方首次披露方先知、方南玲兩人被黨紀處分。
公開履歷顯示,方先知出生于1962年11月,他曾在地礦部湖南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任職,2000年任湖南省國土資源廳副廳長,2010年任廳長。去年1月任湖南省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主任委員。
但僅幾個月時間,去年9月,因涉嫌嚴重違紀,方先知的湖南省十三屆人大代表資格被終止,其擔任的湖南省人大常委會委員、省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主任委員職務相應撤銷。當時官方并未披露其嚴重違紀原因。此次通報顯示,他已被開除黨籍,官方也未稱其為“同志”。
方南玲出生于1968年9月,安徽巢湖人,大學學歷,早年間曾在郴州市工作多年,2000年由郴州市外貿冶金公司副經理,調任資興市副市長。其后,歷任資興市委常委,桂陽縣委常委、組織部部長,資興市市長等職,于2014年3月起擔任汝城縣委書記。
在去年8月,中紀委曾兩度點了這位女書記的名。
去年8月5日,《中國紀檢監察報》刊發報道《巡視利劍刺破貧困縣的“闊面子”》,披露了湖南省汝城縣的問題:為了所謂的政績,罔顧作為國家級貧困縣的實際,不認真落實黨中央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的重大決策部署,反而大規模舉債修建大批“形象工程”“政績工程”。
新京報記者注意到,報道中通過湖南省委第四巡視組工作人員的“現場目擊”,呈現出汝城縣“面子”與“里子”的巨大反差。
《中國紀檢監察報》披露:汝城縣委原書記因涉嫌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并在政治生態、政府債務、脫貧攻堅等問題上負有責任,5月初,湖南省委已給予其免職處理。
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全文印發后,中紀委官網推出了“《條例》修訂背后的全面從嚴治黨故事”系列報道,在去年8月30日這一期的報道中,再度點名曝光汝城縣。
“國家級貧困縣舉債大搞‘面子工程’”,“汝城本身是山城,山上多樹木,綠化帶卻種植有大量景觀樹,造價不菲。靠兩人手拉手才能環抱住的銀杏古樹,6株一字排開,挺立在縣委、縣政府大樓坪前;與大樓正門相對,空曠的廣場上,8根圖騰石柱屹立于中央,沿著中軸線依次分列成弧線狀。廣場四周,高樓林立。”
“汝城為了所謂的政績,罔顧作為國家級貧困縣的實際,不認真落實黨中央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的重大決策部署,反而大規模舉債修建大批‘形象工程’、‘政績工程’,汝城縣委原書記方南玲因涉嫌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并在政治生態、政府債務、脫貧攻堅等問題上負有責任,2018年5月初,湖南省委給予其免職處理”。
今年1月,郴州市政府任命方南玲為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副局長。此次通報顯示,方南玲已被給予留黨察看一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