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城市建設中心的外移以及行政區劃的調整,各地政府積極推進郊區城市化戰略,將農民居住格局由農村散居向城鎮集居轉換,從而使農村的土地集中起來,以實現農業的規模化經營和工業園區化的建設。但是,在農村現代化與城市化的發展階段中,農民市民化才是最終的落腳點,是解決“三農”問題,實現農村現代化的攻堅階段,也是最為重要的一個階段。[1]此外,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中國逐步形成了大規模的國內勞動力移民浪潮,2006年達到1.682億人,[2]并且,移民數量一直還在擴大。據推算,到2010年底,勞動力移民的數量已達2億人左右。他們在城市中主要從事高強度的三D工作(dirty,dangerous and demeaning,即臟、險、苦累的工作),為城市做了大量貢獻,但城市僅僅是把他們看作是一群完成工作就會回家的外來人口而已。[3]如何促進征地農民以及城市勞動力新移民向市民身份的轉變將成為目前中國研究的一個重大議題,也正是在此大背景下,農民市民化的研究成為學術界的理論議題,具有極為重要的現實意義。
從總體上來說,農民市民化是指傳統農民向城市轉移并逐漸轉變為城市公民的一種過程和狀態。在這一過程中,農民的思想意識、行為方式和生活方式等均發生了變化,并且獲得了部分的市民權益,實現了社會角色的轉型。因此,我們至少可以從兩個方面來理解“農民市民化”這一概念:第一,政策技術層面的農民市民化,主要是指農民離開土地和農業生產活動,進入城市從事非農產業,其身份由農民居民向城市權利主體——市民的轉變,獲得作為城市居民相同的合法身份和社會權益的過程,如居留權、選舉權、受教育權、社會福利、勞動與社會保障權等。在當代中國,最明顯的標志就是獲得居住所在地的城市戶口及其相應的社會權利。第二,社會文化層面的農民市民化,主要體現為農民在行為方式、生活習慣、思想觀念、角色行為等方面發生變化,并且主動向城市靠攏,發展相應的市民素質,融入城市文化。這些是農民外部賦能(empowerment)和自身增能的努力過程,是農村居民、城市居民在互動過程中的容納、認同與融合,是農民超越自身傳統和角色轉換的過程。這些可以被認為是與國家、政府相對應的社會文化層面上的農民市民化過程。
但是,長期以來的“城鄉分治”政策,導致“城市”和“鄉村”不僅代表著兩種不同的生產和生活方式,而且也代表了兩種不同的社會文化類型,甚至還代表了兩種不同的發展時代。因此,同為國家公民的“農民”與“市民”實際上一直是被置于兩個完全不同的權益群體中,甚至有些學者將“農民”稱為中國的“二等公民”,構成了“農民”與“市民”、“農村”與“城市”等一系列的二元結構問題。這種社會結構的二元性成為了當代中國社會的一種最典型,也是最基本的特征,也幾乎成了觀察和理解中國城鄉差別的一個出發點。正如美國著名的中國問題研究專家巴里·諾頓(Barry Naughton)所說:“雖然城鄉差距在發展中國家是一個無法避免的問題,但中國的城鄉差距卻尤為巨大”;“在中國,城市與鄉村似乎是兩個不同世界,各自依據不同的方式和不同的技術條件組織與運行,并具有不同的生活水平”。
1978年啟動的中國改革開放,在某種意義上可以看作是“二元”戶籍制度的松動以及中國農民市民化的開始。經過三十多年的發展,中國近年來的城市化運動取得很大的成績,有不少的農民進入城市生活,但是農民市民化仍然遭遇諸多困難。而學界對此的討論,更多地是將注意力投向戶籍制度,甚至將其視為造成“農民”與“市民”二元結構的根源,呼喚戶籍制度的改革。的確,從近幾年開始,各級地方政府開始推進戶籍制度改革,自主取消或改變戶籍制度。比如,上海從2000年起陸續推出了《引進人才工作證》、《上海市居住證》、《上海市居住證暫行規定》等政策,并且在2009年正式發布上海市居住證轉戶籍的相關政策。可以說,上海的戶籍政策是上海人才引進政策和戶籍政策的一項重大調整。重慶從2010年8月1日起,正式實行《重慶市統籌城鄉戶籍制度改革農村居民轉戶實施辦法(試行)》,全面啟動戶籍制度改革,力爭到2020年全市戶籍人口城鎮化率達到60%以上。[6]這意味著,10年內將有1000萬重慶農民轉戶進城成為“新市民”。而北京市政府也幾乎同時公布《首都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提出為適應京津冀一體化發展要求,將逐步推行京津冀地區互認的高層次人才戶籍自由流動制度。
根據筆者近幾年來在全國各地所做的調查研究來看,農民市民化目前仍然還存在著一些特殊的困難,比如,雖然二元戶籍制度開始松動,大量農民已經進入城市,但與此相連的其他經濟、社會制度依舊規定著社會結構的方式,制約著農民向市民的轉變;雖然這些農民已經在城市生活多年,但并未得到城市人的認可,也難以真正融入城市的文化與生活,反而使許多進城農民感覺自己是城市當中的“陌生人”。其實,也正是這些困難構成了當下農民市民化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