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氣到處散發、廢水直排小河、廢渣隨處燃燒——央視《朝聞天下》報道,哈藥總廠偷排亂放,排放的臭氣熏得附近居民夏天不敢開窗,污水直接排入一條小河,固體廢渣簡單焚燒后不再管理。對此,哈爾濱市環境監察支隊表示,據他們調查,直接原因是藥廠污水處理設備出現故障。因為目前污水處理設備還在檢修,環保部門已經嚴令哈藥總廠對部分產品進行停產或減產,降低排出廢水的污染濃度。
哈藥總廠因為滿天飛的廣告而為大眾所熟知,很難想象這樣一家以“做良心人,制精品藥”自詡的企業,竟然以這樣的姿態踐行環保義務的。廣告詞再響亮,一回到違法排污的現實,就露了餡。
污染企業的傲慢猖狂也不是一日煉成的,事實上,早在2009年8月,《人民日報》就對哈藥總廠排放臭氣擾民和侵害民眾健康一事進行過報道;黑龍江省多位政協委員更是就此連續兩年聯名提案。哈藥總廠長期偷排亂放,當地環保部門難道就毫不知情?
毋庸諱言,這又是一起典型的污染事件。因為哈藥總廠是全國醫藥“百強企業”,是當地的利稅大戶,所以執法部門對其格外關照。殊不知,越是知名企業越應做好環保表率,越是利稅大戶政府部門越應嚴格要求。因為知名企業理應認真履行社會責任;而政府部門在管好知名企業后才更有公信力去管其他企業。知名企業的惡劣環保現狀,其實就是當地環保執法失職的一面鏡子。
前環保局局長曲格平曾說:改革開放以來的25年間,環保計劃中定下的指標從未完全完成過。這是因為在以GDP為中心的落后發展觀作用下,污染企業的污染行為不但無損于官員政績,反而是污染得越多GDP越高,政績也就越大。哈藥總廠的傲慢污染,很大程度上昭示著這種舊有發展理念仍在當地延續,并沒有將轉變發展方式落到實處。
哈藥總廠可以不做大企業環保典范,但至少不要做肆意排污的特權典型。國家環保法規必須得到尊重,周邊居民健康利益必須得到維護,傲慢排污的哈藥總廠當要嚴懲,失職瀆職的監管部門更需嚴查。在哈藥總廠違法排污問題上,除追究企業違法責任之外,是不是也該追究某些政府部門的監管之責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