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義】
城鄉統籌是指城鄉互動發展,以實現“城”、“鄉”發展雙贏為目的發展格局。充分發揮工業對農業的支持和反哺作用、城市對農村的輻射和帶動作用,建立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長效機制,促進城鄉協調發展。
【為什么要實行城鄉統籌?】
城市帶鄉村是世界經濟發展、社會進步的共同規律。世界發達國家和地區都經歷過大量農村勞動力轉移到第二、三產業,大量農村居民變成城市居民,城鄉發展差距變小的發展階段。
我國經過30年的改革與發展,城市先發優勢越來越明顯,發展能量越來越大,城市有義務也有能力加大對農村帶動的力度,城市帶農村完全能帶出“雙贏”的結果。另一方面,中央強調要城鄉統籌,還有更為具體的,或者說更加直接的原因,這就是長期以來我國城鄉經濟社會發展形成了嚴重的二元結構,城鄉分割,城鄉差距不斷擴大,“三農”問題日益突出,局限于“三農”內部,“三農”問題無法解決,解決“三農”問題,必須實行城鄉統籌。
【城鄉統籌的關鍵】
城鄉統籌,關鍵是城市帶鄉村。那么,城市怎么才能帶鄉村呢?具體講,必須抓好幾項具有戰略意義的大事:
1、城市和工商企業要吸納更多農民就業,因此必須落實“公平對待,合理引導,完善管理,搞好服務”的方針,善待農民工,為農民進城務工創造有利條件,做好服務和管理工作,讓城市盡可能多地吸納農村勞動力。
2、大力提高城鎮化水平,讓更多農村居民變市民。城鎮化發展滯后于經濟發展,大量富余勞動力滯留在農村,是“三農”問題的重要原因,必須加快改革戶籍制度,從國情出發,堅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方針,走中國特色的城鎮化道路,提高城鎮化水平。
3、財政投入要向農村傾斜,加大對農業的支持和保護力度。要進一步調整國民收入分配結構和財政支出結構,增加對農業的投入,逐步形成國家支農資金穩定增長的機制。要加大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力度;增加對農業科技推廣、農業職業教育和農民技術培訓的投入;擴大退耕還林規模,加強草原生態保護和建設,實現可持續發展;加大扶貧開發力度;加強農村教育、科技、文化和衛生事業建設,促進農村社會發展;結合農村稅費改革,探索對農業和農民實行補貼的各種有效辦法,逐步建立對種糧農民生產直接補貼的機制。
【 國家城鄉統籌發展綜合改革試驗區 】
2007年,國務院批準成都和重慶成為國家城鄉統籌發展綜合改革試驗區。實驗區既享有國家給予的許多具有高含金量的政策扶持,同時又是中央給予的“創新機制和體制”的平臺。實驗區將在財政專項補助、稅收、銀行貸款、金融市場改革、土地流轉試驗以及加大基礎設施投入等方面享有國家的優惠政策。
改革“試驗區”的意義可以與深圳、浦東、渤海新區等特區相媲美,同時又與以往我國設立的經濟特區有相當大的區別。雖然它將獲得以上的一些政策扶持,但這并不意味著就是“給錢、給政策”。作為“創新體制機制”的平臺,實驗區主要是要抓住契機,充分利用國家所給予的更多的主動權,在一些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上大膽創新,探索實踐,向體制機制要潛力、要動力、要能力。
比如,2009年底,成都市委對城鄉一體化實踐全面提升和深化,確立了建設“世界現代田園城市”的歷史定位和長遠目標,將農田保護、生態環保、現代高端產業、城市先進功能有機融合,以多中心、組團式、網絡化的布局,走出了一條科學建設世界級特大城市的新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