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人的健康程度需要有許多重要指標來描述一樣,城市這個‘大身體’也應該用指標來衡量,如果只是很簡單地從政治、經濟、文化等宏觀方面做一些考慮,就去制定城市發展的規劃,顯然是有些粗糙、有點武斷了。”
這是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原主任趙啟正對于《中國城市綜合發展指標2018》報告給出的寄語。2018年末,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展規劃司與云河都市研究院主辦的“中國城市綜合發展指標2018研討會”召開,中國所有地級以上城市(298個)被進行了一次全面的量化評價。
報告顯示,在中國城市綜合發展指標2018綜合排名中,北京、上海、深圳分列前三位,廣州、天津、杭州、重慶、成都、南京、武漢則位居第4位到第10位。
“報告不僅是評價,也指出了前進的方向。”中國城市綜合發展指標專家組首席專家、中共中央財經領導小組辦公室原副主任楊偉民指出。
當下,城市作為國家重要的組成細胞,正逐漸進入現代化管理時代。未來的前進方向何在?
去年11月,習近平總書記在上海浦東新區城市運行綜合管理中心考察時強調,城市管理搞得好,社會才能穩定、經濟才能發展。一流城市要有一流治理。城市是經濟社會發展的產物,更是人們生活的空間載體,小到背街小巷的治理,大到城市功能區規劃,再到全面治污、治堵,其總原則都離不開“一流治理”,具體落腳點就在“科學化、精細化、智能化”。
按照習近平總書記的指示,各地在探路“一流治理”方面做出了許多有益嘗試。近日,《小康》雜志、中國小康網記者深入一些城市進行了實地調研采訪。
在江蘇省溧陽市,從新橋村和松嶺村的先行試點,到如今覆蓋全市所有175個行政村,百姓議事堂已經成為當地密切黨群干群關系的“連心橋”、反映社情民意的“晴雨表”、調處群眾矛盾糾紛的“草藥方”、基層民主法治的“陽光房”。除了廣受贊譽的百姓議事堂基層治理模式,溧陽還在努力打造“溧即辦”品牌,在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打造優質營商環境方面進行努力探索。
在北京市朝陽區高井村里,則藏著一個“數字大腦”,統管著村里方方面面的數據。線上“三公開”,村民隨時隨地可查賬,健康數據庫成為了全村的“智慧醫生”,通過建設“智慧高井”大數據平臺,高井村在社會治理工作上走出了一條效果顯著的特色之路。
在浙江省嘉興市桐鄉,從“烏鎮管家”到“警社大聯盟”,烏鎮不斷在社會治理方面進行著有益的嘗試。曾以“全民參與”聲名遠播的“烏鎮管家”誕生于2015年第二屆世界互聯網大會前,現已發展壯大為一支4000余人的隊伍。2018年10月,“烏鎮管家”迎來了它的升級版。在“烏鎮管家”隊伍日漸成熟的基礎上,烏鎮派出所成立了“警社大聯盟”,既充實了社會“自治”隊伍,也彌補了過去“烏鎮管家”在某些專業領域的空白。
在新時代,城市治理的核心無疑是價值構建,要建立植根于市民內心的價值認同,讓更多社會力量從“旁觀者”“批判者”轉為“參與者”“建設者”,讓“他們”成為“我們”,形成價值趨同、目標一致的共同體。城市在向“科學化、精細化、智能化”方向前進的同時,該如何破解基層反映比較強烈的權責脫節等難題呢?
在紀念毛澤東同志批示學習推廣“楓橋經驗”55周年暨習近平總書記指示堅持發展“楓橋經驗”15周年大會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政法委書記郭聲琨講到“要在全國東、中、西部選擇一批城市,開展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創造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郭聲琨還提出,下一步將繼續推廣“最多跑一次”“馬上辦網上辦一次辦”“不見面審批”等措施,推動公共服務個性化、全時化、定制化,并將打造矛盾風險防控新模式,從源頭上破解“案多人少”難題。
未來,實現政府治理和社會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還需要在個性、全時、定制等方面做出更多的探索。
城市如何由“管”到“治”
城市治理的核心是價值構建,要建立植根于市民內心的價值認同,讓更多社會力量從“旁觀者”“批判者”轉為“參與者”“建設者”,讓“他們”成為“我們”,形成價值趨同、目標一致的共同體。
早在春秋時代,老子提出的“政善治,事善能”就表達了國家“善治”的境界與觀念。從“管”到“治”已經成為全球政府治國轉型的大趨勢。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公報中,提到“治理”9次,全會通過的《決定》中則至少23次提到了“治理”一詞。黨的十九大上,習近平總書記明確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加強社會治理制度建設,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社會治理體系,提高社會治理社會化、法制化、智能化、專業化水平。
城市,作為國家重要的組成細胞,正逐漸進入現代化治理時代。
“旁觀者”變身“參與者”
作為國家重要組成部分的城市,是集政治中心、經濟中心、文化中心于一體的龐大載體,城市治理現代化,無疑是推動國家治理邁向現代化的內在動力。城市管理與城市治理,雖有一字之差,但本質都是處理城市與市民的關系。然而,恰恰是這一字之變,卻折射出了城市與市民之間關系的大變化與時代的進步。
何為現代化城市治理?對此,原秦皇島市社科聯主席盧愛兵認為,現代化的城市治理理念主要包括:政府、公共機構、組織和個人要形成“我們”的理念;要體現科學化、規范化、程序化和法治化的理念;要體現提高市民素質和增加人民福祉的理念。
城市現代化治理的內涵之一“我們”這個理念,實際上與黨的十九大報告強調的“實現政府治理和社會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相吻合。千年古鎮烏鎮借助世界互聯網大會召開之機,培養了一支數千人的“烏鎮管家”隊伍,既充分發揮了本地人熟悉環境的優勢,又有效降低了行政管理成本,讓社會治理更加完善有效。與其異曲同工的是成都市青羊區少城街道,在推進背街小巷綜合整治時設置“管理街長”,讓群眾作為環境監督員參與整治。
以小窺大。顯然,與主體一元化為特征的管理相比,治理的主體除了黨和政府有關部門,還切實考慮到了居民的現實需求與作用,更為多元。當然,除了黨和政府有關部門、民眾之外,社會組織也是一股不可忽視的力量。
在推進社會綜合治理的實踐過程中,各地社會組織不斷總結經驗、推陳出新、大膽嘗試,逐漸探索出諸多地方樣本。廣東省汕頭市研究探索成立“城鄉社區社會組織聯合會”,以此構建基層社會組織發展的組織管理體系,整合社區社會資源,拓寬社會參與社區治理渠道。湖北省積極推動社區公益創投活動,并由城市社區逐步向農村拓展,不斷促進社區工作者專業化,培育社區社會組織,推進城鄉居民自治,探索出一種融入式“三社聯動”機制。
對此,盧愛兵提到,城市治理的核心是價值構建,要建立植根于市民內心的價值認同,要體現平等和尊重的主體價值觀,要廣泛吸納社會多元主體,傾聽群眾聲音,讓更多社會力量從“旁觀者”“批判者”轉為“參與者”“建設者”,讓“他們”成為“我們”,形成價值趨同、目標一致的共同體。
新技術給治理插上“翅膀”
進入移動互聯網時代后,現代科技成果融入城市治理之中是應有之義。讓生活更美好,是城市現代化治理的目標,當然,也是科技帶給人們的紅利。近年來,各地依托大數據和信息技術的發展打造智慧城市,就是科技在城市現代化治理升級中的成果。隨著信息技術的發展,智慧城市將從“找政府辦事”走向“政府主動服務”的新時代。
近年來,國務院陸續發布了加強“互聯網+政務”建設部署以及一系列政策文件,為城市現代化治理提供了政策保障。多地陸續推出了政務APP、新媒體、云平臺、大數據平臺、微信服務、便民服務終端、小程序等多種應用模式,覆蓋了城市管理、公安、審批、信用、交通、金融、社保醫保、教育、稅務、國土、就業創業、商事服務、居住等多個領域。
作為先試先行的社會治理創新樣本,浙江省衢州市的做法特別亮眼。衢州提出全面提升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全力打造“中國基層治理最優城市”。做深做好“互聯網+政務服務”“黨建+基層治理”兩大文章,通過“制度設計+技術支撐”,著力構建以“四大五加”(大黨建統領、大聯動治理、大數據應用、大融合推進,“網絡+網格”“線上+線下”“制度+技術”“公轉+自轉”“共性+個性”)為主要內容的體系架構和“主”字型運行架構,加快形成執法管理服務“三位一體”、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人防物防技防“三防齊抓”、共建共治共享“三共并推”的基層治理新格局。
放眼全國,遼寧省沈陽市推出智慧社區建設實施方案,廣東省深圳市確定了智能交通總體框架,廣東省中山市公安局建設“智慧公安”,貴州省貴陽市設置政務服務網企業及個人專屬網頁平臺,上海市徐匯區推出24小時不打烊政務服務,福建省廈門市推出“家住廈門”智慧小區共治平臺……都在通過各種形式不斷提升城市治理水平。
對于時下流行的大數據在社會治理中的作用,中國行政體制改革研究會常務副秘書長、中山大學兼職教授王露曾經發表過題為《大數據推動城市治理變革 塑造城市美好未來》的演講,其中提到“運用大數據提高政府治理能力的潛力無限”,在王露看來,大數據的應用能夠揭示傳統技術方式難以展現的內容,極大提升政府整體的數據分析能力,為有效處理復雜的社會問題提供新的技術手段。
北京市朝陽區高井村就利用“智慧高井”大數據平臺走出了社會治理的特色之路。“智慧高井”大數據平臺中有一個最受當地百姓歡迎的板塊——“健康高井”,實現了村民歷年健康體檢數據的全面分析,可供村民隨時查看。浙江則利用大數據技術創建了首個省級商務信用公共服務平臺試點——浙江省商務信用公眾服務平臺。
隨著城鎮化的過程加快,一個“城市中國”時代正在到來。正是因為快速城市化,城市發展中面臨的問題與挑戰越來越多,給城市治理帶來諸多現實困境。正如北京大學城市治理研究院副院長周紅云所說,當前城市治理現狀主要表現為——在城市治理主體上,社會發育不足、城鄉主體發展不均衡;在城市治理結構上,政府強、市場和社會力量弱;在城市治理方式上,行政強、法治弱、參與少。
周紅云認為,城市治理的未來趨勢要注重價值引領,讓城市更美好。更新城市管理理念,城市權力從“政府本位”轉向“社會本位”,城市管理不只是政府的職能,市場、社會都要參與進來。改變管理方式,寓管理于服務之中,從剛性向柔性管理轉變,從靜態向動態轉變。要加強法治,從行政主導向依法治理轉變。
現代城市的治理必須是依法治理,這也是依法治國的要求。2015年11月9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十八次會議上審議通過了《關于深入推進城市執法體制改革改進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習近平總書記特別強調:“推進執法體制改革改進城市管理工作,要主動適應新型城鎮化發展要求和人民群眾生產生活需要,以城市管理現代化為指向,堅持以人為本、源頭治理、權責一致、協調創新的原則,理順管理體制,提高執法水平,完善城市管理,構建權責明晰、服務為先、管理優化、執法規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體制,讓城市成為人民追求更加美好生活的有力依托。
以人為本、科學管理,依舊是現代城市治理所要遵循的重要原則。這也是不少城市屢屢提出精準治理的原因之一。城市治理拿出“繡花”的功夫進行精細化科學治理,實現城市管理縱向到底、橫向到邊、全覆蓋、無盲區,從而使城市服務與群眾日常生活所需精準對接,讓人們享有更多獲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