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網訊 如何看待未來新時代住房市場的發展和住房制度的改革?12月29日召開的中國住房支付能力指數暨紀念住房制度改革20周年研討會上,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城市化委員會專家委員秦虹在發言中指出,未來的住房制度改革思路已經非常清楚,主要包括:圍繞“房住不炒”的長期定位,確立“保障與市場、租購并舉”的供應體系,堅持“長效機制、因城施策”的調控思路,實施“中央定方向、城市負總責”的工作機制,實現“市場穩定、住有所居”的發展目標。
秦虹認為,首先要堅持“房住不炒”的長期定位。一個國家住房發展的定位決定了一系列的政策的制定,1998年出臺23號文停止了福利分房,提出:“加快住房建設,促使住宅業成為新的經濟增長點”,決定了當時一系列政策的制定。2016年底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上首次提出了“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這個新的定位,是未來住房市場要堅持的長期定位。
其次,要建立保障與市場、租購并舉的供應體系。在秦虹看來,供應體系不夠清晰和穩定是過去住房制度改革20年當中的一個重要的教訓。1998年23號文對供應體系的設計是大約10%的最低收入家庭住廉租房,中等及中低收入家庭購買經濟適用房約占80%,其他收入高的家庭購買、租賃市場價商品住房。但到2007年,經濟適用房的投資比重只占5%,后來又提出大力發展公共租賃住房,各地在不同的時間段,又搞了大量的集資房、兩限房、自住房等等名目很多,政策變化也很大。不同收入群體究竟如何解決住房需求?究竟面對什么樣的住房政策?社會預期是混亂的。因此,至關重要的是在新的住房制度中明確住房供應體系,就是建立保障體系和市場體系并重,租購并舉的清晰穩定的住房供應體系。這一體系中總共包括四類住房,分別是保障體系下的租房和購房供給,即公共租賃房和共有產權房,以及市場體系下的租賃住房和商品房。這四類房子在不同城市供應的比例應不一樣,一二線城市四類房應當健全,公租房、共有產權房和租賃房占比要擴大,滿足當前對住房需求最迫切的新就業職工和新市民的住房需求,三四五線城市則需要根據各地實際確定,相當部分四五線城市不需要建設共有產權房和租賃房,重點是完善好公共租賃房和商品住房。
并且,長效機制和因城施策的調控思路要明確。有統計說2018年全國各個地方政府共發布了400多條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但其中沒有一條是中央的。未來也不會采取一刀切的房地產調控政策,而是要制定一套長效機制,同時因城施策,實行“中央定方向,城市負總責”的工作機制。這一點今年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上就已明確提出,把“地方” 負責明確為“城市”負責。最后,確定發展目標,一個是市場穩定,即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另一個就是實現十七大以來歷次中央會議提出的覆蓋全體人民的“住有所居”目標。
秦虹指出,過去20年當中,中國的房地產業不僅僅是建造房子,其實它承載了非常多的發展目標和任務。不光是改善居住、解決民生、經濟增長等,家庭財富的積累、地方財政的運行、地方債務的安全,甚至城市面貌的改善、基礎設施的建設、城市功能的增強等,大量都是依靠房地產發展完成的。因此,房地產業與經濟增長、金融安全、民生改善、整個社會經濟發展的穩定都息息相關。(信息來源:華夏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