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9-01-02 11:59:37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作者:劉 毅
前不久,一位熱心市民通過北京市生態環境局有獎舉報平臺,反映通州區潞城鎮某村內一無名作坊排放廢水。經生態環境部門現場調查核實后,涉案人員被公安部門依法行政拘留,這位市民獲得5萬元獎勵。今年以來,北京市已有277人參與環保有獎舉報,46人獲得獎勵,獎金總額近40萬元,其中有4位舉報人獲得了5萬元獎勵。真金白銀的獎勵,體現了政府部門鼓勵公眾踴躍參與共建美麗中國的真心實意。參與生態環境保護的群眾越來越多,對污染環境、破壞生態者形成了有力威懾,對首都生態環境改善發揮了積極作用。
按照我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發現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污染環境和破壞生態行為的,有權向生態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或者其他負有生態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舉報。對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有顯著成績的,應給予表彰和獎勵。今年6月發布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 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明確提出:“完善公眾監督、舉報反饋機制,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鼓勵設立有獎舉報基金。”然而,當前各地對有獎舉報的態度冷熱不均,存在明顯差異。例如,南方某市的區環保局規定,對同一區域、同一流域、同一企業、同一行為的當天首名舉報者,經區環保局認定確屬環境違法違規行為的,一次性獎勵200元。當地群眾反映,這樣的獎勵政策有點簡單化。
各地對于公眾監督、舉報反饋的不同態度,不僅體現在獎勵額度的懸殊上,同時也體現在查處力度的大小上。有的地方對生態環境保護是真抓實干,真誠歡迎和鼓勵公眾反映存在的各種問題,切實加以解決。有的地方對生態環境保護則是“說起來重要,喊起來響亮,做起來掛空擋”,對公眾監督和舉報持消極態度,不僅不鼓勵,甚至還假裝聽不見、看不到。
不少地方的實踐表明,通過各種方式鼓勵公眾監督和參與生態環境保護,有助于逐步構建生態環境保護社會行動體系,形成對生態破壞和環境污染行為“老鼠過街,人人喊打”的良好氛圍。反之,消極應對,甚至掩蓋存在的問題,遲早要付出巨大代價來償還生態環境欠賬,相關責任人可能還會被嚴肅追責。
需要注意的是,調動廣大公眾參與環保、勇于舉報的積極性和主動性,除了以必要物質獎勵增強公眾獲得感,以及時查處使得公眾有成就感,還要讓公眾在舉報生態環境違法違規行為的過程中有踏踏實實的安全感。接受舉報的機關應當對舉報人的相關信息予以嚴格保密,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不能讓實名舉報的舉報人感到有壓力。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生態環境狀況明顯好轉,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決心之大、力度之大、成效之大前所未有,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動成效顯著。與此同時,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仍然面臨不少困難和挑戰,重污染天氣、黑臭水體、垃圾圍城、生態破壞等問題時有發生。最近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指出:“今年三大攻堅戰初戰告捷,明年要針對突出問題,打好重點戰役。”引導公眾積極參與,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題中應有之義。要想讓有獎舉報違法違規行為、環境信息公開、環保設施開放等舉措取得良好效果,還需要多想辦法,多出實招、硬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