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貴州省委批準,貴州省紀委省監委對大方縣委原書記張瀚時、鳳岡縣委原書記廖其剛、從江縣委原書記張廣淵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3人被給予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并收繳違紀所得,其涉嫌犯罪問題已移送檢察機關依法處理。
經查,張瀚時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反組織紀律,違規選拔任用干部,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經商辦企業,利用職務便利為親屬的經營活動謀利,搞權色交易;違反工作紀律,利用職務影響強令他人違規行使職權,干預插手市場經濟活動;違反生活紀律,與多名女性發生不正當性關系;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在婚外非法生育;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廖其剛違反政治紀律,訂立攻守同盟、轉移贓款贓物,掩蓋違紀違法事實;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安排的宴請和旅游,在操辦婚喪事宜中借機斂財;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反廉潔紀律,違規收受茅臺酒等禮品、禮金,以及搞權色交易;違反生活紀律,與女下屬發生不正當性關系;利用職務便利幫助他人謀取利益,伙同他人或單獨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張廣淵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對脫貧攻堅工作公開發表不當言論;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超標準公務接待,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游安排及禮金;違反組織紀律,在組織談話、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反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金、茅臺酒;違反工作紀律,不認真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違反生活紀律,與多名女性長期保持不正當性關系;利用職務便利幫助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