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9-29 12:40:33
來源:新京報 作者:馬滌明
這都什么年代了,吃水還用“水票”和肩挑?
據中國之聲報道,1993年平涼市的“兩通兩達舊城改造工程”將六百多戶人家暫時安置在西三里塬小區,這一安置就是二十多年。二十多年來,居民每天的生活用水需肩挑手提,憑著“水票”擔回家。這讓他們不理解:負責給市政供水的水站就在小區隔壁,過一條馬路就是,為何這小區就通不上水呢?
沒有自來水,要喝水只能靠居民去供水站用擔子挑,每次還要“交一張面值一角錢的‘水票’”,很難想象這是平涼六百多戶人家20多年來的遭遇。對于涉事小區20多年沒有自來水事件,有幾重疑問待解。
首先,居民小區距離供水站只有一條馬路之隔,為什么自來水管道可以通到供水點,卻進不了居民家中”?
對此,有關部門拿出當地濕陷性黃土的土質作擋箭牌,認為按照國家2009年發布的《濕陷性黃土地區建筑基坑工程安全技術規范》(GB50025-2004),該小區土質是濕陷性黃土,遇水即化,不具備安裝自來水管道的條件。
國家的標準自然需要遵守,為居民供水的安全隱患也值得考量,可當地居民并不接受這個解釋,問題在于當地600多戶人家中,有90多戶早就在多年前通上了自來水。當地有關部門認為,當年安裝這些自來水管道時,規范文件還沒下來,現在既然有了文件就必須嚴格按照規范操作。這番解釋看似“滴水不漏”,卻難逃民眾“推脫責任、不作為”的指責。
別的不說,當年有關部門將居民安置在此時,對當地土質情況是否有所了解?將居民安置在這種區域,是否合理?對此當地有關方面需要給出更明晰的交代。
其次,幾年前有90多戶人家出錢安裝了自來水,按照有關部門的解釋,“已經安裝的自來水管道仍然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對于這種安全隱患,當地有無應對措施?
據報道,在2005年,因為發生滲漏,導致建在濕陷性黃土地上的居民樓部分垮塌。當地顯然不能等居民樓再度發生垮塌,給居民造成經濟損失和生命安全威脅才有所作為。
其實,有些問題不能解決,關鍵問題未必是“客觀條件”不允許,而在于當地有關部門是否真正把民眾利益放在了首位。
同樣飲水難的事,在甘肅其他地方也曾發生。據報道,秦安縣2013年就把農村群眾飲水問題列入“政府承諾的10件實事”之一,稱“把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當作民心工程來抓”。然而,引水工程建成3年卻不通水,民眾向上反映、國務院督查組督辦后,僅30個小時就通水了。
上級過問,地方才重視,問題很快解決,如此處理模式,讓涉事部門擺出的“客觀原因”真實性難免受到質疑。
不管是秦安縣的“3年不通水”,還是平涼市的“居民挑水20多年”,之所以得不到“高度重視”,實質問題是一種“底層困境”。而這也需要當地有關部門俯下身去,打通“責任管道”,秉持民生本位和問題導向,盡早解決當地民生“痛點”,讓居民飲水難題早些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