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一名女乘客因拒絕對號入座而被處治安處罰200元,并被納入鐵路“黑名單”。此前,倍受關注的高鐵“霸座”男乘客孫赫也因霸座行為受到同樣的處罰。昨日,又有網友曝出一名年長的女乘客近期在普通列車上霸占他人座位……
“霸座”等不文明乘車行為屢現,是“黑名單”制度懲處力度太弱?還是因為總是事后才處罰的措施讓“霸座”們有恃無恐?對此,鐵路工作人員表示,這種情況一般不好采取強制措施。專家建議鐵路可與有執法權的公安部門聯合行動,也可將鐵路黑名單與社會信用制度掛鉤,將信用信息共享到其他行業。
事件
“霸座”女乘客被處治安處罰
19日,網傳一女子在永州至深圳北的G6078列車上,未按票面就座,而是強占他人靠窗位置,且未聽工作人員勸阻讓座。該視頻曝光后,網友紛紛譴責其“霸座”行為,稱其行為嚴重擾亂列車秩序。
昨日,衡陽鐵路公安處和中國鐵路廣州局集團有限公司對該“霸座女”分別予以200元罰款和禁乘火車180天的處罰。據衡陽鐵路公安處通報,2018年9月19日,周某某(女,32歲)乘坐G6078次列車強占他人座位且不聽列車工作人員勸阻。衡陽鐵路公安處經依法調查取證,認定其行為構成“擾亂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對周某某處以罰款200元的行政處罰。
隨后,中國鐵路廣州局集團有限公司通報稱,鐵路客運部門將根據規定,在鐵路征信體系中記錄9月19日G6078次列車旅客周某某信息,并在一定期限內限制其購票乘坐火車。該旅客將自公示期滿無有效異議之日起,180天內無法購買火車票。
后續
網傳“霸座大媽”再次引關注
在高鐵霸座女乘客受到關注的同時,又有網友發帖反映,在一列普通火車的硬座車廂,一名老年女子強行霸占他人座位,列車工作人員勸解無果。
據網友上傳的現場視頻顯示,一紅衣女子坐在列車靠窗位置,列車工作人員勸她歸還座位時說:“人家買了票憑什么不讓人家坐?”該女子反問:“他年輕人,讓他站半小時怎么了?年輕人就應該‘教育教育’。”列車工作人員反復勸阻,該女子仍不肯讓位,并稱自己“腰疼、腿疼,不想動”。視頻最后,該女子還告訴被占座男子:“你買這個座位是你倒霉。”
北京青年報記者注意到,在這段視頻中,列車工作人員的臂章寫有“廣鐵”“列車長”字樣,在勸阻過程中,占座女子多次表示自己并沒有買票。
9月20日,北青報記者以乘客身份致電廣州鐵路公安局。對此,廣州鐵路局工作人員稱,正在了解此事。
延展
鐵路座位號為何不印椅背上?
針對“霸座”女乘客周某某提出座位號為什么不貼在座椅上的疑問,北青報記者也咨詢了列車工作人員。她稱,因為列車沒辦法掉頭,但旅客座椅面向方向必須是列車行駛方向,所以大部分火車座位都是雙向可翻轉的,如果列車到終點后立即折返,需要把座位翻轉過來。因此,如果把座位號標在座椅上,翻轉后靠窗座位和靠過道座位就會反過來。
北青報記者查閱資料后發現,包括韓國、日本、美國等多國火車座位號都是標在車窗或者行李架處。
在多起霸座事件被曝光后,一些網友也在網上分享了他們遭遇“座霸”的經歷。那么,普通乘客遇到這種情況如何處理?北青報記者以乘客身份致電廣州鐵路局,工作人員稱,這種行為屬于擾亂火車公共秩序,經查實,事后會被拉進失信人名單,限制其一定時間內乘車的權利。如果遇到這種情況,可以找列車上的列車長幫忙處理。
中國鐵路集團總公司客服也表示,可以找列車上的工作人員處理或者當場撥打12306反映情況,“工作人員會按照相關規定處理”。
困局
短期頻現“霸座” 懲治力度太低?
乘警為何不現場采取強制措施?
對于鐵路乘客霸座的情況,廣州鐵路局工作人員表示,鐵路部門遇到這種情況也很煩惱,因為如果霸座的乘客不聽勸解、堅持不對號入座,也沒有太好的辦法。“你能拿他怎么辦呢?你能把他拉開嗎?你一拉他,他要往地上一躺,你怎么辦?”
當霸座乘客不聽列車長勸解,為何不讓乘警采取強制措施處置?對此,廣州鐵路局工作人員稱,目前,只有長途列車才會配備乘警,短途列車一般沒有乘警,“而且乘警也不好執法,在強制帶離霸座乘客的過程中,如果當事人反抗激烈,因為列車內的空間相對狹小,很容易對其他旅客造成傷害”。
對此,基層乘警趙警官深有感觸。他稱,在自己20余年的乘警工作中,也遇到過強占他人座位的情況,“多數人聽到勸阻后都會讓開,很少有不聽勸阻的”。同時,趙警官表示,也有一些不聽勸的人,但即便如此,乘警也難以對其采取強制措施。“人家往地上一躺,說生病了,我們也不好處理,所以一般情況下都不敢動手,都只能是給被占座的人找其他座位。”
據趙警官稱,目前,很多短途高鐵已經不再配備乘警,改為安全員,而安全員沒有執法權,遇到類似強行占座的事,也只能求助下一站的鐵路派出所。
限乘火車180天是否處罰過輕?
最近,多起高鐵霸座事件在被曝光后引發關注。8月21日在G334次列車霸座的男乘客和9月19日在G6078次列車霸座的女乘客均被處200元治安處罰,并被鐵路部門納入鐵路“黑名單”,180天內無法購買火車票乘車。但有部分網友認為,霸座行為屢禁不止,主要因為懲罰力度不夠,達不到懲戒、警示的效果。
對此,北京工業大學城市交通學院院長陳艷艷稱,在懲罰霸座的乘客時,也應給予改正錯誤的機會,乘客因霸座被處治安處罰200元并被限制乘坐火車180天,如果以后不再犯此類錯誤,就對個人起到了教育、懲戒的作用。“如果想以一個孤立事件,比如對高鐵霸座的行為加強懲處,希望使得全民提高素質,其他人不再出現類似的問題,這是不現實的。每一位乘客買了車票就享有相應的合法權益,這種權益應該得到尊重。各行各業都需要有‘尊重法權’的意識,并對類似的侵犯法權的違規行為配以相應的懲處措施,這樣才可能對全社會起到懲戒作用。”
此外,陳艷艷也表示,對于霸座的乘客而言,其霸座的成本并非只是治安處罰200元和限制乘坐火車180天,媒體曝光和社會輿論也會對其造成壓力,起到監督的作用,減少鐵路乘客的違規、不文明行為。“但輿論監督也應該適當,注意保護個人隱私”。
鐵路黑名單懲治力度如何加強?
對于屢次出現的鐵路乘客“霸座”等不文明乘車行為,北京工業大學城市交通學院院長陳艷艷表示,乘客可自主選擇是否讓座給別人,這是個人行為,但不能通過道德綁架要求讓座。
占座行為相當于侵犯了其他乘客的正當權益,經勸解無果,應當采取強制措施。“如果現場處置還難以控制局面時,需要用延伸手段輔助,比如將其拉入黑名單,控制其乘坐火車,就像對付‘老賴’那樣”。
陳艷艷說,懲戒“霸座”等不文明乘車行為需要現場與事后處罰相結合,現場采取強制措施只是一方面,還可以多種手段并用,“比如事后將違規者拉入鐵路行業黑名單,甚至可以將鐵路黑名單與社會信用制度掛鉤,將鐵路旅客信用信息共享到其他行業”。
為懲治“霸座”等不文明行為,陳艷艷表示,鐵路部門可以發現問題,但沒有執法權,因此一些乘客不聽勸阻也沒辦法。鐵路部門可跟有執法權的公安部門采取聯合行動,或達成某種協議,提前形成預案,對某些違規行為、現象進行懲治。(記者 李濤 實習生 戴幼卿 張月朦 呂曉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