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文化和旅游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等多部門的“三定”規定密集向社會公布。歷經調整后的部門,其職能發生了怎樣的變化?內設機構又怎樣調整?
什么是“三定”?
根據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在中國機構編制網上給出的定義,“三定”規定就是對一個部門的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及領導職數等三大內容進行確定。
按照規定的統一體例和審核、審批程序,由黨委、政府印發的“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是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規范性文件。
各部門“三定”明確了哪些職能?
在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敲定后,各部門的職能劃定就備受社會關注。近日,隨著多部門“三定”規定的陸續出臺,其相關職能也得到了進一步明確。
例如,與原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相比,在本輪機構改革后,新組建的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則加上了“健康”二字,這也在其“三定”規定中得到了體現。
該部門的“三定”規定提出,“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應當牢固樹立大衛生、大健康理念,推動實施健康中國戰略,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促健康、轉模式、強基層、重保障為著力點,把以治病為中心轉變到以人民健康為中心,為人民群眾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p>
具體來看,其主要職責包括十余個方面,諸如:組織擬訂國民健康政策,擬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法律法規草案、政策、規劃,制定部門規章和標準并組織實施;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大方針、政策、措施的建議,等等。
在強化衛生健康領域的同時,其計劃生育的職能則較之前有所弱化。在該部門“三定”規定中,其涉及計劃生育的職責僅有“負責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計劃生育政策”、“指導中國計劃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兩項。
再如,整合了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原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等多項職能的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其職能包含了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負責市場主體統一登記注冊、負責組織和指導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負責反壟斷統一執法等。
有哪些新的內設機構?
在主要職責有所調整的背景下,多個部門的內設機構也相應出現了變化。
例如,在文化和旅游部“三定”規定明確的內設機構中,就有公共服務司、科技教育司、產業發展司、資源開發司等多個新名字出現。這與原文化部的公共文化司、文化科技司的表述有所區別,更加凸顯了文化、旅游“一盤棋”的觀念。
國家衛健委新設立的職業健康司、老齡健康司等司局,對應了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中提出的“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的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職責”、“全國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職責”的工作分工。
其中,老齡健康司的職能為:組織擬訂并協調落實應對老齡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擬訂醫養結合的政策、標準和規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承擔全國老齡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而職業健康司則負責擬訂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相關政策、標準并組織實施。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協調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
人員編制如何?
縱觀已經公布的“三定”規定,在部門領導人員的編制上,多數部門都規定為“一正四副”。如科學技術部設部長1名,副部長4名;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則設局長1名,副局長4名等。
此外,不同部門的機關行政編制人數也有所不同。例如,整合了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原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等多項職能的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機關行政編制有805名,而在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中進行了職能優化的水利部則有機關行政編制502名。
具體來看,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為例,該部門的“三定”規定明確,“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機關行政編制805名(含兩委人員編制2名、援派機動編制3名、離退休干部工作人員編制15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4名,司局級領導職數120名(含食品安全總監1名、總工程師1名、市場稽查專員4名、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離退休干部辦公室領導職數2名)?!?/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