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對社會關注的社保費征收、創投基金稅負、個稅專項附加扣除、新三板個稅問題給予了明確。
會議確定落實新修訂的個人所得稅法的配套措施,抓緊明確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普通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贍養老人支出6項專項附加扣除的具體范圍和標準。專項附加扣除范圍和標準在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后依法于明年1月1日起實施。今后專項附加扣除范圍和標準還將動態調整。
普華永道個人所得稅合伙人楊治中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新個稅法實施分兩步走,減稅紅利將首先體現在工薪族2018年10月份實發工資數額的增加。預計個稅法實施條例以及相關的一系列法規文件將陸續出臺,以保證新稅法在2019年1月1日順利全面實施。
楊治中認為,專項附加扣除增加了贍養老人支出,這將為眾多“上有老下有小”的家庭支柱進一步減負。此次綜合扣除機制的建立為個稅改革的進一步深入打下了基礎。未來新增的六類專項附加扣除是同步實施,還是分步驟陸續推進也是值得關注的。
會議強調,在社保征收機構改革到位前,各地要一律保持現有征收政策不變,同時抓緊研究適當降低社保費率。同時,保持地方已實施的創投基金稅收支持政策穩定,由有關部門結合修訂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按照不溯及既往、確保總體稅負不增的原則,抓緊完善進一步支持創投基金發展的稅收政策。
此外,會議提出對個人在二級市場買賣新三板股票比照上市公司股票,對差價收入免征個稅。
萬博新經濟研究院副院長劉哲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對創投基金如果比照個體工商戶征稅,與當前統一20%的納稅規則不符,將會出現之前已分配的收益中存在大量稅金補繳和超繳的情形,追溯調整難度較大。
吉林省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張依群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創投基金對引導投資、激活市場、促進技術創新和科技成果轉化、推動經濟增長等具有重要作用,另外創投基金投資規模很大,本身存在較高的投資風險,而這種風險和規模應該在稅收政策當中得到體現。因此,未來在新個稅法實施過程中,需要給予創投基金更多的稅收政策支持,讓其更好地推動我國經濟的轉型升級。
另外,為進一步加大對小微企業的支持力度,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昨日發布通知稱,自2018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金融機構向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放小額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稅。
蘇寧金融研究院宏觀經濟研究中心主任黃志龍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當前,金融服務行業的利息收入增值稅稅率適用于6%稅率,換言之,針對小微企業貸款利息免征增值稅,相當于小微企業貸款利率在原有利率基礎上,享受九四折的利率。顯然,這將會刺激或鼓勵金融機構向小微企業提供貸款,從而降低小微企業的融資成本。
黃志龍表示,從根本上解決小微企業生存難的問題,需要進一步降低小微企業的稅費負擔,特別是處于創立之初的小微企業,應該全面降低各種稅收負擔和社保繳費等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