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9-06 16:54:37
來源:光明網-時評頻道 作者:堂吉偉德
申請甲醛檢測卻遲遲無人上門;空氣凈化設備到位沒有確切時間;退租或換租還需承擔已發生房租……近日,自如甲醛超標的事情持續引發社會的廣泛關注。而同樣被甲醛超標所困擾的王靜(化名)和同室幾個小伙伴們,只能在嗆人的房間里等待這些問題的解決。王靜告訴記者,無奈之下,她找到一家第三方機構進行檢測,結果顯示三居室的三個房間均存在甲醛超標問題。律師表示,遇此情況,消費者可以要求平臺方退還已支付的租金。
公寓甲醛超標問題多次發生,可租客維權之路并不好走。因舉證難這一關健原因,租客們面臨著“既輸了過程,又輸了結果”的尷尬狀況。
如果把出租房視作特殊商品來看,依據產品質量和安全的相關要求,出租方提供符合安全標準產品,應是最基本的前置條件。具體到用作出租的房屋,應有環評檢測報告作為合格的佐證。若因產品質量不合格而危及人體健康,理應讓出租方為此付出相應的代價。比如行政監管部門向中介和房主作出行政處罰;還應為承租方可能或者已然造成的健康危害,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
然而事實上,無論是行政救濟還是刑事介入,租房市場目前都還存在著很大的空白。雖然出租房被視為一種商品,然而更多的被當成一種服務型商品,而非實體型商品。后者,既不受《產品質量法》的約束,也不受《環保法》的管控,合格與否,是否有“先檢測后上市”的硬要求,及至行政監管如何有效介入等,都存在極大的制度性缺陷。
在這種救濟渠道不暢,而制約手段又無法發揮應有功能的局面下,以中介企業自檢為表征的企業自律行為,難以成為公共安全的有效保障。
民事訴訟作為一種權利救濟方式,應該在保護個體權利的同時,對企業責任發揮應有的倒逼作用。不過問題在于,如果按照消費糾紛來處理,租客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既要拿出“空氣不合格”的權威證明,還得通過鑒定證明有毒氣體與危害身體之間存在關聯性。要拿出讓法院支持的證明實在太難。
就像在環保領域,因空氣、水或者土壤被污染而患病的癌癥群體,受污染者因為舉證困難,往往不能起訴施工方和破壞環境者,因而無法對公權力進行約束,也難以維護自身的權利。基于此,司法系統實行了舉證責任倒置的制度安排:由加害人就法律規定的免責事由及其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承擔舉證責任。舉證倒置,從根本上解決了舉證難問題。
長租公寓的空氣質量問題,關乎到人體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加之涉及的群體數量眾多,重要性不言自喻。出現問題后,集中進行整改當然必要,但如何從根本上確保公共安全落到實處,在強化外部抽檢,加大行政處罰,增強外部監督的同時,以租客敗訴率過高為鏡鑒,由“誰主張,誰舉證”的做法調整為舉證責任倒置的做法,由出租方證明“有毒有害空氣與危及身體健康之間,不存在關聯性”,若無法證明則敗訴賠償。如此,既能讓個案得到公正的對待,也能激活其他群體對訴訟維權的信心。有了巨大的侵權賠償風險,利欲熏心的無良企業才會敬畏法律,視公共安全底線為企業生存的安全線。